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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消息
(中央社记者 杨思瑞 台南3日电)法务部矫正署台南监狱管理员苏姓男子疑似因债务缠身,涉嫌收受金钱为受刑人夹带烟酒等违禁品至监所内,由台南地检署侦结提起公诉,成为台南首件适用国民法官参审的贪污案。
台南地检署今天发布新闻稿指出,苏男原在台南监狱负责提带接见受刑人、车检助勤、舍房主管等工作,因有债务压力,先于去年7月向受刑人陈姓男子借得新台币20万元,由陈男的母亲陈姓女子交付,苏男因无力偿还,竟与陈男约定以夹带违禁品入监方式偿还。
南检指出,陈男利用监狱会面接见机会,陆续指示母亲准备多种品牌香烟,以及改用矿泉水宝特瓶盛装的高粱酒、威士忌等违禁物品交予苏男,再由苏男于今年2月至5月间,每月1次陆续将违禁物品携入监狱,置于舍房水桶中供陈男取用。
南检指出,因苏男仍有金钱需求,双方另约定由陈男交付10万元予苏男作为对价,再以相同方式,由苏男于6月将400支香烟、红酒6瓶等违禁物品,携入监狱供陈男取用,当天经台南监狱人员发现异状而循线查悉。
南检指出,本案为台南监狱主动发觉及配合调查,苏男向法务部廉政署南部地区调查组自首,经检察官循线查明犯罪事实后,依法对苏男、陈男及其母亲等共3人提起公诉,苏男所获贿赂及不正利益共30万6000元,声请法院声明没收。
南检指出,苏男所涉部分为国民法官法施行并扩大适用案件范围后,台南地区首件适用国民法官参审进程审理的贪污案件,依国民法官法规定,就被告3人一并提起公诉。(编辑:李锡璋)115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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