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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首件國民參審貪污案 台南監獄管理員涉收錢夾帶菸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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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 楊思瑞 台南3日電)法務部矯正署台南監獄管理員蘇姓男子疑似因債務纏身,涉嫌收受金錢為受刑人夾帶菸酒等違禁品至監所內,由台南地檢署偵結提起公訴,成為台南首件適用國民法官參審的貪污案。

(原文リードからの抜粋・要約ではありませ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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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訊息

(中央社記者 楊思瑞 台南3日電)法務部矯正署台南監獄管理員蘇姓男子疑似因債務纏身,涉嫌收受金錢為受刑人夾帶菸酒等違禁品至監所內,由台南地檢署偵結提起公訴,成為台南首件適用國民法官參審的貪污案。

台南地檢署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蘇男原在台南監獄負責提帶接見受刑人、車檢助勤、舍房主管等工作,因有債務壓力,先於去年7月向受刑人陳姓男子借得新台幣20萬元,由陳男的母親陳姓女子交付,蘇男因無力償還,竟與陳男約定以夾帶違禁品入監方式償還。

南檢指出,陳男利用監獄會面接見機會,陸續指示母親準備多種品牌香菸,以及改用礦泉水寶特瓶盛裝的高粱酒、威士忌等違禁物品交予蘇男,再由蘇男於今年2月至5月間,每月1次陸續將違禁物品攜入監獄,置於舍房水桶中供陳男取用。

南檢指出,因蘇男仍有金錢需求,雙方另約定由陳男交付10萬元予蘇男作為對價,再以相同方式,由蘇男於6月將400支香菸、紅酒6瓶等違禁物品,攜入監獄供陳男取用,當天經台南監獄人員發現異狀而循線查悉。

南檢指出,本案為台南監獄主動發覺及配合調查,蘇男向法務部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自首,經檢察官循線查明犯罪事實後,依法對蘇男、陳男及其母親等共3人提起公訴,蘇男所獲賄賂及不正利益共30萬6000元,聲請法院宣告沒收。

南檢指出,蘇男所涉部分為國民法官法施行並擴大適用案件範圍後,台南地區首件適用國民法官參審程序審理的貪污案件,依國民法官法規定,就被告3人一併提起公訴。(編輯:李錫璋)115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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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 楊思瑞 台南3日電)法務部矯正署台南監獄管理員蘇姓男子疑似因債務纏身,涉嫌收受金錢為受刑人夾帶菸酒等違禁品至監所內,由台南地檢署偵結提起公訴,成為台南首件適用國民法官參審的貪污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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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地檢署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蘇男原在台南監獄負責提帶接見受刑人、車檢助勤、舍房主管等工作,因有債務壓力,先於去年7月向受刑人陳姓男子借得新台幣20萬元,由陳男的母親陳姓女子交付,蘇男因無力償還,竟與陳男約定以夾帶違禁品入監方式償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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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檢指出,陳男利用監獄會面接見機會,陸續指示母親準備多種品牌香菸,以及改用礦泉水寶特瓶盛裝的高粱酒、威士忌等違禁物品交予蘇男,再由蘇男於今年2月至5月間,每月1次陸續將違禁物品攜入監獄,置於舍房水桶中供陳男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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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檢指出,因蘇男仍有金錢需求,雙方另約定由陳男交付10萬元予蘇男作為對價,再以相同方式,由蘇男於6月將400支香菸、紅酒6瓶等違禁物品,攜入監獄供陳男取用,當天經台南監獄人員發現異狀而循線查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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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檢指出,本案為台南監獄主動發覺及配合調查,蘇男向法務部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自首,經檢察官循線查明犯罪事實後,依法對蘇男、陳男及其母親等共3人提起公訴,蘇男所獲賄賂及不正利益共30萬6000元,聲請法院宣告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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よくある質問(FAQ)

這則新聞的重點是什麼?

(中央社記者 楊思瑞 台南3日電)法務部矯正署台南監獄管理員蘇姓男子疑似因債務纏身,涉嫌收受金錢為受刑人夾帶菸酒等違禁品至監所內,由台南地檢署偵結提起公訴,成為台南首件適用國民法官參審的貪污案。

原文提到哪些關鍵數字?

台南地檢署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蘇男原在台南監獄負責提帶接見受刑人、車檢助勤、舍房主管等工作,因有債務壓力,先於去年7月向受刑人陳姓男子借得新台幣20萬元,由陳男的母親陳姓女子交付,蘇男因無力償還,竟與陳男約定以夾帶違禁品入監方式償還。 南檢指出,陳男利用監獄會面接見機會,陸續指示母親準備多種品牌香菸,以及改用礦泉水寶特瓶盛裝的高粱酒、威士忌等違禁物品交予蘇男,再由蘇男於今年2月至5月間,每月1次陸續將違禁物品攜入監獄,置於舍房水桶中供陳男取用。

這則新聞的原始出處與發布時間?

原始出處:中央社(https://www.cna.com.tw/news/asoc/202611030291.aspx)。原文發布時間:2026-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