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正文
1.事实发生日:115/10/31 2.事实发生主体:本公司 3.发生缘由(事件说明):本公司铸造厂于115/10/31晚间,因隔壁资源回收厂发生火警,铸造厂区遭受波及 4.处理过程:公司立即启动紧急应变进程,通报消防单位进场协助灭火,火势受到控制后已完全扑灭。 5.处分情形:不适用 6.是否遭裁处罚锾:否 7.裁罚金额(元):否 8.预计可能损失或影响:本公司已投保足额保险,初步评估公司整体营运及财务无重大影响。 9.可能获得保险理赔之金额(元):尚未确定 10.改善情形及未来因应措施:未来将加强厂区安全维护机制。 11.是否前已就同一事件发布重大消息:否 12.其他应述明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