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正文
1.事实发生日:115/10/30 2.更正或重编之财务报告年季:115年第2季 3.请说明为更正或重编:重新核阅 4.发生缘由: 依115/10/30收到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之金管证审字第1150359307号函文办 理,主管机关回复本公司115/10/20普管字第(柜)-008号函,所请再次展延 115年第2季财务报告重行公告申报期限一案,请尽速洽妥继任会计师重行 核阅,并于文到30日内补行公告申报。 5.主管机关限定更正或重编之日期:文到30日内。 6.与前次公告财务报告之主要差异:不适用 7.因应措施: 本公司将依主管机关指示,于期限内重新公告申报财务报告。 8.其他应叙明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