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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刚踏出法院,女子情绪失控,蹲在地上嚎啕大哭。 因为她的爸爸,去年12月外出倒垃圾,被毒驾上路的33岁陈姓男子撞死。 基隆地院一审判决,依毒驾致人于死等罪,判处陈男7年8个月有期徒刑。 死者女儿指出,「他有14次的通缉纪录,他吸毒,吸毒吸了10年了,他有可能会因为这几年出来就戒毒吗? 他还是一样,那下一个受害者家属在哪里? 一定还会再有。 所以我没有办法接受7年8个月,我真的没办法接受。 」死者女儿无法接受判决结果,认为刑度过轻,担心陈男服刑后再度犯案,强调一定会提出上诉。 而同案另一名遭撞伤的骑士,也对判决难以信服。 被撞陈姓骑士说,「精神方面的大概就是一辈子,期待就是9年到10年,7年的话,假释的话可能3年就出来了。
」近年来毒驾引发重大死伤,事故意外频传,让不少家庭从此破碎。 为严惩毒驾行为,立法院30日三读通过《中华民国刑法》第185条之3修正案,正式大幅加重毒驾刑责。 立法院长韩国瑜宣布,「《中华民国刑法》第185之3条文修正通过。 」此次修法内容,将酒驾、毒驾刑责脱钩,将毒驾罚则加重为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毒驾致人于死,将面临7年以上有期徒刑。 此外,10年内再犯毒驾,造成他人死亡,最重可处死刑、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 有民众表示,「赞同,判重一点这样。 」「吸毒的人他并不怕死,最好的方式还是杜绝毒的来源。 」立法院三读修法,加重毒驾刑责,能否有效遏止毒驾,还有待后续执法成效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