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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会推动的银行、证券跨业信用查找系统10月31日上线,银行端当天起实施;券商端则从11月2日首个营业日起适用。 银行新承作的个人贷款,资金用途若属于投资理财,就要向券商查找客户融资融券等4类往来数据;券商对个别自然人的授信额度达3亿元或证券商净值1%(取其高者),也应向银行查找客户的授信数据,两者都须事先告知并取得客户同意。 这套机制是为了因应「四贷同堂」可能潜藏的信用风险。 金管会银行局副局长张嘉魁表示,过去银行与券商只能查自己行业的数据,现在可以跨业查找,双方对客户都能有更完整的授信信用信息。 四贷同堂是什么?
跨业联征为何要上路 台股热络,吸引民众钱进股市,市场传出有投资人同时通过房贷、车贷、信贷、股票融资筹措资金,形成所谓「四贷同堂」现象,也潜藏信用风险。 为确认客户是否有过度杠杆的情形,联征中心与台湾证券交易所创建跨业信用交换机制,让银行与券商可以互查客户的借贷状况。 张嘉魁指出,过去券商想了解民众在银行的信用状况,只会看到负面信息,例如银行逾放只显示「有」或「没有」,无法得知放款金额,也不知道是哪些银行承作。 银行、券商跨业信用查找通过联征中心与台湾证券交易所的机制介接,10月31日上线。 (数据照/陈怡慈摄) 哪些人会被查?
银行、券商条件不同 银行查券商:借钱「投资理财」就查,没有门槛 张嘉魁表示,10月31日起,银行新承作的个人贷款案件,资金用途若属于投资理财,就要通过跨业信用机制查找客户在证券业的信用数据,并要事先向客户清楚告知信用数据查找范围、取得同意。 他强调,银行端没有查找门槛,只要新承作贷款的资金用途涉及投资理财,就可以向券商查找客户的信用状况。
券商查银行:11月2日起,授信达3亿元或券商净值1% 金管会证期局副局长黄厚铭说明,金管会已函请证券商公会转知,证券商办理各项授信业务,对个别自然人的授信额度如达3亿元,或证券商净值1%(取其高者),应通过联征中心与证交所介接的机制,查找客户在金融机构的授信信用数据,同样要事先告知查找范围并取得客户同意。 黄厚铭表示,个别自然人的授信若未达查找门槛,就不会被跨业查找。 券商端的跨业查找从11月2日首个营业日起适用。 查得到什么?
双方各可查4类数据 查找方向 可查找项目 数据时间 银行查券商 有价证券买卖融资融券、证券业务借贷、有价证券借贷、不限用途借贷 每日数据 券商查银行 不动产、动产、企业投资、周转金借款 原则上为上月底数据 黄厚铭表示,券商提供给银行查找的内容,包含往来证券商家数、授信总额度、违约金额等。 张嘉魁则说明,银行端提供给券商查找的4个项目,原则上只能查到上月底的数据,现行信用查找机制就是如此。 对于银行查券商可以看到每日最新数据,券商查银行却只能看到上月底数据,是否会因时间落差造成管理漏洞,黄厚铭表示,券商公会与银行公会都有讨论,券商应已衡量过数据更新频率在风险上可控,因此决定沿用现行的数据更新频率。
金管会推动银行、证券跨业信用查找机制,防堵四贷同堂的信用风险,图为金管会主委彭金隆。 (数据照/颜麟宇摄) 不同意被查会怎样? 查找结果只是参考之一 黄厚铭强调,跨业查找必须取得客户同意才能进行,若客户不同意,就不能查,但券商也不会做这笔授信,「两边都是合意的」。 张嘉魁表示,这项机制主要是强化个人授信风险的评估与控管,查找结果只是授信审核的参考之一,银行仍要依据授信5P原则,综合评估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资金用途与还款能力等审慎办理。 跨业联征重点整理 上路日期:银行端10月31日起、券商端11月2日起。 银行:新承作个人贷款、资金用途属投资理财,就要向券商查找,没有门槛。
券商:对个别自然人授信额度达3亿元或证券商净值1%(取其高者),应向银行查找;未达门槛不会被跨业查找。 两边查找都要事先告知查找范围,并取得客户同意;客户不同意就不能查,券商也不会承作这笔授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