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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推動的銀行、證券跨業信用查詢系統10月31日上線,銀行端當天起實施;券商端則從11月2日首個營業日起適用。 銀行新承作的個人貸款,資金用途若屬於投資理財,就要向券商查詢客戶融資融券等4類往來資料;券商對個別自然人的授信額度達3億元或證券商淨值1%(取其高者),也應向銀行查詢客戶的授信資料,兩者都須事先告知並取得客戶同意。 這套機制是為了因應「四貸同堂」可能潛藏的信用風險。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張嘉魁表示,過去銀行與券商只能查自己行業的資料,現在可以跨業查詢,雙方對客戶都能有更完整的授信信用資訊。 四貸同堂是什麼?
跨業聯徵為何要上路 台股熱絡,吸引民眾錢進股市,市場傳出有投資人同時透過房貸、車貸、信貸、股票融資籌措資金,形成所謂「四貸同堂」現象,也潛藏信用風險。 為確認客戶是否有過度槓桿的情形,聯徵中心與台灣證券交易所建立跨業信用交換機制,讓銀行與券商可以互查客戶的借貸狀況。 張嘉魁指出,過去券商想了解民眾在銀行的信用狀況,只會看到負面資訊,例如銀行逾放只顯示「有」或「沒有」,無法得知放款金額,也不知道是哪些銀行承作。 銀行、券商跨業信用查詢透過聯徵中心與台灣證券交易所的機制介接,10月31日上線。 (資料照/陳怡慈攝) 哪些人會被查?
銀行、券商條件不同 銀行查券商:借錢「投資理財」就查,沒有門檻 張嘉魁表示,10月31日起,銀行新承作的個人貸款案件,資金用途若屬於投資理財,就要透過跨業信用機制查詢客戶在證券業的信用資料,並要事先向客戶清楚告知信用資料查詢範圍、取得同意。 他強調,銀行端沒有查詢門檻,只要新承作貸款的資金用途涉及投資理財,就可以向券商查詢客戶的信用狀況。
券商查銀行:11月2日起,授信達3億元或券商淨值1% 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黃厚銘說明,金管會已函請證券商公會轉知,證券商辦理各項授信業務,對個別自然人的授信額度如達3億元,或證券商淨值1%(取其高者),應透過聯徵中心與證交所介接的機制,查詢客戶在金融機構的授信信用資料,同樣要事先告知查詢範圍並取得客戶同意。 黃厚銘表示,個別自然人的授信若未達查詢門檻,就不會被跨業查詢。 券商端的跨業查詢從11月2日首個營業日起適用。 查得到什麼?
雙方各可查4類資料 查詢方向 可查詢項目 資料時間 銀行查券商 有價證券買賣融資融券、證券業務借貸、有價證券借貸、不限用途借貸 每日資料 券商查銀行 不動產、動產、企業投資、週轉金借款 原則上為上月底資料 黃厚銘表示,券商提供給銀行查詢的內容,包含往來證券商家數、授信總額度、違約金額等。 張嘉魁則說明,銀行端提供給券商查詢的4個項目,原則上只能查到上月底的資料,現行信用查詢機制就是如此。 對於銀行查券商可以看到每日最新資料,券商查銀行卻只能看到上月底資料,是否會因時間落差造成管理漏洞,黃厚銘表示,券商公會與銀行公會都有討論,券商應已衡量過資料更新頻率在風險上可控,因此決定沿用現行的資料更新頻率。
金管會推動銀行、證券跨業信用查詢機制,防堵四貸同堂的信用風險,圖為金管會主委彭金隆。 (資料照/顏麟宇攝) 不同意被查會怎樣? 查詢結果只是參考之一 黃厚銘強調,跨業查詢必須取得客戶同意才能進行,若客戶不同意,就不能查,但券商也不會做這筆授信,「兩邊都是合意的」。 張嘉魁表示,這項機制主要是強化個人授信風險的評估與控管,查詢結果只是授信審核的參考之一,銀行仍要依據授信5P原則,綜合評估借款人的信用狀況、資金用途與還款能力等審慎辦理。 跨業聯徵重點整理 上路日期:銀行端10月31日起、券商端11月2日起。 銀行:新承作個人貸款、資金用途屬投資理財,就要向券商查詢,沒有門檻。
券商:對個別自然人授信額度達3億元或證券商淨值1%(取其高者),應向銀行查詢;未達門檻不會被跨業查詢。 兩邊查詢都要事先告知查詢範圍,並取得客戶同意;客戶不同意就不能查,券商也不會承作這筆授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