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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消息
(中央社记者 陈俊华 台北30日电)立法院今天三读修正通过刑法第185条之3,加重毒驾刑责,毒驾者10年内再犯且致人于死,最重可处死刑。民进党团干事长庄瑞雄表示,民进党支持严惩毒驾,但质疑蓝白临时提出不同版本的再修正动议,未经充分讨论就仓促表决,批评国民党将进程及条文争议抹黑成纵容犯罪,是严重扭曲事实。
立法院会今天三读修正通过刑法第185条之3,加重毒驾刑责,明定毒驾刑期由现行3年以下有期徒刑,加重为6个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毒驾累犯10年内再犯致人于死,最重可处死刑。
国民党立委洪孟楷质疑民进党立委未参与毒驾修法表决,是「纵容毒驾」。民进党立法院党团干事长庄瑞雄通过媒体群组表示,民进党支持严惩毒驾,行政院、司法院已提出加重刑责的修法版本,民进党立委李坤城的提案更将毒驾致死最高刑度提高到死刑。
庄瑞雄说,国民党明明知道各方提案内容,却把对立法进程及条文内容的质疑,抹黑成纵容犯罪,这是严重扭曲事实、恶意栽赃。
庄瑞雄指出,国民党、民众党中午12时33分才提出共同再修正动议,13时就开始表决,中间仅隔27分钟,内容又与周三(28日)朝野协商的版本不同。「请问国民党,这个版本究竟何时逐项讨论过?犯罪构成要件、刑度及适用上的争议,又何时厘清过」。
庄瑞雄表示,7月22日司法及法制委员会审查时,并未进入逐条审查,就保留送院会;10月28日党团协商,也未就各项条文实质讨论。今天蓝白再提出不同内容,不能拿先前开过会、各党有人参与协商,就宣称最后表决版本已充分讨论。
庄瑞雄强调,涉及刑法重大修正,尤其纳入死刑,更应厘清犯罪构成要件、故意与过失的区别、刑度是否符合罪责,以及法院如何适用,这些都是立法院应负起的责任。
庄瑞雄表示,个别立委提出修法主张,应通过审查与协商充分讨论,也不代表党团必须接受蓝白临时提出的内容,「难道只要不接受蓝白的版本,就是纵容犯罪?」国会多数不能把自己的版本当成正义的唯一标准。
庄瑞雄说,民进党对严惩毒驾的立场,没有模糊空间,「一条人命当然珍贵,所以立法更不能草率」,蓝白应交代为什么要急着表决,而不是回避进程争议,再把质疑的人抹黑成纵容犯罪。(编辑:温贵香、苏龙麒)115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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