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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韩广播通信委员会(KMCC)28日宣布,美国科技巨头Google(GOOGL-US)与苹果(AAPL-US)因滥用应用程序商店的主导地位,违反南韩《电信事业法》,遭处以总计约637亿韩元(约4,760万美元)的罚款。其中谷歌被裁罚429亿韩元(约3,200万美元),苹果则被裁罚208亿韩元(约1,550万美元)。
主管机关经过多年调查指出,两家公司强迫在地开发者使用其官方的应用程序内购买(IAP)系统,并收取高达30%的抽成。虽然两家业者名义上允许第三方支付,但仍收取高达26%的手续费并限制部分功能,实质上阻碍开发者采用外部支付管道。
此外,监管机构还发现两家公司存在无故延迟应用程序审查,以及苹果自2015年至2023年期间,以含附加价值税(VAT)的价格计算抽成,导致南韩开发者负担高于海外开发者等不公平行为。
南韩于2021年率先立法禁止应用程序商店业者强制使用自有支付管道,为全球首例。本次裁决除罚款外,还命令两家公司必须开放应用程序内使用外部支付链接,并改善审查流程与消除开发者之间的差别待遇。
对此,苹果声明表示尊重但不同意该决定,主张现行做法符合法律且能维护交易安全,正评估后续法律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