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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消息
(中央社记者 吴哲豪 彰化29日电)卢女不满邻居张妇制造噪音,拿液体纵火烧毁停放在住处1楼的机车,火势快速延烧,波及其他车辆及建物,造成多人受伤,彰化地院今天依刑法烧毁住宅未遂罪,处有期徒刑5年6月。
根据台湾彰化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刑事判决书,家住彰化市1间公寓的卢女,不满住在隔壁的张姓妇人制造噪音,走出门外至张妇住处门前拍门叫喊后,再拿着装有不明易燃液体的白色塑料瓶盖,用液体泼洒张姓妇人停放在1楼的机车,引火点燃机车坐垫后返回住处。
机车起火后,火势快速延烧波及其他停放在公寓的多辆机车及建筑物,造成10多名住户呛伤送医,检警循线逮捕起诉卢女。
彰化地院审理此案时,卢女虽承认曾在张妇住处前拍门叫喊,却辩称因心情不好拿塑料瓶盖出门,带烟想上顶楼抽烟,但快到4楼时瓶盖内水洒出来,剩下的水不足熄灭烟蒂,加上脚痛,又发现忘记带打火机,所以才返回一楼,自己没有放火烧机车。
地院法官指出,机车外观未因撞击变形,电源线路未发现短路熔痕,可排除车辆机件故障与电气因素引起火灾可能性,起火处附近未发现爆竹烟火施放残迹,另从谈话笔录、火灾出动观察纪录、监视器影像等迹证,认定卢女涉犯刑法放火烧毁现供人使用住宅未遂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6月,全案仍可上诉。(编辑:张铭坤)115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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