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正文
1994年6月12日晚上10点多,洛杉矶布伦特伍德(Brentwood)一名编剧帕布罗・费约维斯(Pablo Fenjves)正在家里看晚间新闻。 新闻播到一半,窗外传来一只狗的叫声,一声接着一声,听起来不像一般的吠叫,而是一种凄厉的哀号。 他当时不知道,自己正在见证美国史上最轰动的命案。 他更不会想到,12年后,自己会坐下来,替这起命案的头号嫌犯写一本书,书名叫《如果我做了》。 那一晚:狗的哀号,和两具倒在血泊中的遗体 那只狗是一只秋田犬,主人是住在南邦迪大道875号的妮可・布朗・辛普森(Nicole Brown Simpson)。 午夜前后,有邻居发现这只狗在街上徘徊、脚掌沾着血,跟着牠走回妮可家门口,看见了两具倒卧血泊的遗体。
死者是35岁的妮可,和她25岁的友人罗恩・高曼(Ron Goldman)。 高曼是餐厅服务生,那晚只是帮妮可的母亲送回一副忘在店里的眼镜。 两人都是被刀刺死。 妮可的前夫,是全美家喻户晓的美式足球巨星辛普森(O.J. Simpson)。 他是NFL史上最伟大的跑卫之一,退休后拍电影、接广告,形象阳光。 但两人在1992年离婚前,婚姻中曾传出家暴纪录。 辛普森与前妻妮可。 两人1992年离婚,1994年妮可在住处外遇害。 (美联社) 同一个晚上,几公里外的辛普森豪宅,也发生了一连串怪事。 一名礼车司机晚上10点22分来接辛普森去机场,他要搭夜班飞机去芝加哥。
司机在门口没看到辛普森的白色Bronco休旅车,10点40分开始按门铃,没人回应。 差不多同一时间,借住在辛普森家客房的友人凯林(Kato Kaelin)听见墙外传来「砰、砰、砰」三声撞击,连墙上的画都晃了一下。 10点55分左右,司机看见一个身形跟辛普森差不多的高大黑影,快步走进屋内。 几分钟后,辛普森终于接起对讲机,说自己睡过头,刚洗完澡。 隔天,警方在凯林听见撞击声的那面墙外,找到一只沾血的黑色皮手套。 它跟命案现场找到的另一只,刚好是一对。 全美直播的「慢速逃亡」 警方很快把辛普森列为头号嫌犯,要求他在6月17日上午11点前投案。 他没有出现。
当天下午,辛普森的好友、律师罗伯特・卡戴珊(Robert Kardashian,也就是后来卡戴珊家族姊妹的父亲)召开记者会,念出一封辛普森留下的信。 信的内容读起来,很像一封遗书。 傍晚6点多,警方在高速公路上发现一辆白色福特Bronco,开车的是辛普森的好友兼前队友考林斯(Al Cowlings),辛普森坐在后座,手上拿着一把枪。 接下来的画面,成了美国电视史上最奇特的一幕:几十辆警车跟在Bronco后面,车速却慢得像在散步;新闻直升机全程直播,估计约9500万人守在电视前;沿途天桥挤满围观民众,有人甚至举牌替辛普森加油。 晚上8点多,Bronco开回辛普森家,他终于投降。
警方事后在车上找到他的护照、一副假山羊胡和假八字胡、一瓶化妆用黏胶,考林斯身上还带着近9000美元现金。 世纪审判:一只戴不上的手套 1995年1月,审判开始。 检方手上的证据看起来相当完整:命案现场和辛普森家都验出与他相符的血迹,两只血手套分别在现场和他家找到,他的卧室里还有一双沾血的袜子。 但辛普森请来了号称「梦幻律师团(Dream Team)」的豪华辩护团队,他们的策略很清楚:不用证明辛普森没杀人,只要让陪审团怀疑证据不可信。 6月15日,检察官达顿(Christopher Darden)做了一个后来让他懊悔不已的决定:当庭要求辛普森试戴那双血手套。 全美观众看着辛普森使劲往手上套,却怎么也戴不进去。
检方解释皮手套沾血后可能缩水,辛普森试戴时手上还套着乳胶手套,但这个画面已经烙在陪审员心里。 接着,捡到那只手套的警探佛尔曼(Mark Fuhrman),被爆出曾在录音中多次使用歧视黑人的字眼。 他再度被传上证人席时,辩方问他:「你有没有在这个案子里栽赃或制造证据? 」佛尔曼援引宪法第五修正案,拒绝回答。 辩方还一一点出警方处理证据的漏洞:警探带着辛普森的血液样本试管开车回到他家,而不是直接送进证物室;鉴识专家李昌钰出庭指出,部分血迹证物包装时根本还是湿的,直言「这里有些地方不对劲(there is something wrong)」。
结辩时,辩护律师柯克兰(Johnnie Cochran)说出那句流传至今的话:「如果手套不合,你们就必须判他无罪(If it doesn't fit, you must acquit)。 」 宣判那一刻:全美1亿人屏息 这个陪审团从1994年11月选出后就被隔离,不能回家、不能看新闻,一关就是8个多月。 1995年10月2日,他们终于开始讨论,结果不到4小时就做出一致裁决。 法官为了安全考量,延到隔天才宣判。 10月3日上午,估计全美超过1亿人守在电视和收音机前。 书记官念出判决:两项谋杀罪名,「无罪(Not Guilty)」。 1995年10月3日,辛普森案宣判,辛普森两项谋杀罪名皆获判无罪。
(美联社) 辛普森走出了法院,但这个故事,才走到一半。 无罪之后:越来越离奇的下半场 被害人家属随即提起民事诉讼。 1997年2月,民事陪审团一致认定辛普森须为两人的死亡负责,判赔约3350万美元。 同一个人、同一起命案,刑事法庭说他没杀人,民事法庭却说他要负责,原因在于民事案件的举证门槛低得多。 但辛普森此后多年,几乎没有付清这笔钱。 2006年,更离奇的事情发生了。 辛普森跟出版社谈好一本书,据报导预付款高达350万美元,书名叫《If I Did It》(如果我做了),以「假设是我做的」为前提,描述案发当晚的经过。 消息一出全美哗然,出版社母公司老板梅铎(Rupert Murdoch)出面道歉,书被紧急喊停。
但法院后来认定,辛普森用来签这份合约的公司只是掩人耳目的空壳,便把书的版权判给高曼家族抵偿赔款。 2007年,高曼家族把书出版了,并加上一行副标题:「凶手的自白(Confessions of the Killer)」。 同一年9月,辛普森带人闯进拉斯维加斯一家饭店房间,持枪抢回他声称属于自己的球星纪念品。 2008年10月3日,陪审团判他12项罪名全部成立。 这一天,距离他在杀人案中获判无罪,刚好整整13年。 他被判最高33年徒刑,服刑约9年后,在2017年假发布狱。 辛普森因拉斯维加斯持枪抢劫案入狱,服刑约9年后于2017年10月1日假发布狱。 (美联社) 尾声:那个听见狗叫的邻居 2016年,一把刀突然冒了出来。
据报导,一名建筑工人多年前在辛普森旧宅的地界边挖到它,交给附近片场值勤的警察,那名警察竟把刀带回家放了很多年。 消息轰动全美,但洛杉矶警方鉴定后宣布:这把刀和命案没有关联。 凶器,至今下落不明。 2024年4月10日,辛普森因癌症病逝,享年76岁。 他到死都没有承认犯案,高曼家族的赔偿金连同利息,已经滚到将近5800万美元。 而那本《如果我做了》,替辛普森执笔的代笔作家,名字叫帕布罗・费约维斯。 就是1994年6月12日晚上10点多,坐在家里看新闻,听见窗外那只秋田犬凄厉哀号的那个邻居。 他曾经是检方的证人,用狗叫声帮忙推算命案发生的时间;12年后,他坐在辛普森对面,听这个男人用「如果」两个字,讲述那一晚发生的事。
30多年过去,真凶是谁、凶器在哪,依然没有答案。 在洛杉矶警方的纪录上,这起双尸命案至今仍未结案。 唯一留下来的,是一本书名里藏着「如果」的自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