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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史上最多人看的審判!「這場世紀大案」證據滿滿卻判無罪,事後嫌犯竟出書寫「如果我殺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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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L;DR · What this means

1994年6月12日晚上10點多,洛杉磯布倫特伍德(Brentwood)一名編劇帕布羅・費約維斯(Pablo Fenjves)正在家裡看晚間新聞。新聞播到一半,窗外傳來一隻狗的叫聲,一聲接著一聲,聽起來不像一般的吠叫,而是一種淒厲的哀號。他當時不知道,自己正在見證美國史上最轟動的命案。

(Excerpt from the original lead, not a rewrite)

Story Text

Full English translation is in progress; the text below is the original.

1994年6月12日晚上10點多,洛杉磯布倫特伍德(Brentwood)一名編劇帕布羅・費約維斯(Pablo Fenjves)正在家裡看晚間新聞。 新聞播到一半,窗外傳來一隻狗的叫聲,一聲接著一聲,聽起來不像一般的吠叫,而是一種淒厲的哀號。 他當時不知道,自己正在見證美國史上最轟動的命案。 他更不會想到,12年後,自己會坐下來,替這起命案的頭號嫌犯寫一本書,書名叫《如果我做了》。 那一晚:狗的哀號,和兩具倒在血泊中的遺體 那隻狗是一隻秋田犬,主人是住在南邦迪大道875號的妮可・布朗・辛普森(Nicole Brown Simpson)。 午夜前後,有鄰居發現這隻狗在街上徘徊、腳掌沾著血,跟著牠走回妮可家門口,看見了兩具倒臥血泊的遺體。

死者是35歲的妮可,和她25歲的友人羅恩・高曼(Ron Goldman)。 高曼是餐廳服務生,那晚只是幫妮可的母親送回一副忘在店裡的眼鏡。 兩人都是被刀刺死。 妮可的前夫,是全美家喻戶曉的美式足球巨星辛普森(O.J. Simpson)。 他是NFL史上最偉大的跑衛之一,退休後拍電影、接廣告,形象陽光。 但兩人在1992年離婚前,婚姻中曾傳出家暴紀錄。 辛普森與前妻妮可。 兩人1992年離婚,1994年妮可在住處外遇害。 (美聯社) 同一個晚上,幾公里外的辛普森豪宅,也發生了一連串怪事。 一名禮車司機晚上10點22分來接辛普森去機場,他要搭夜班飛機去芝加哥。

司機在門口沒看到辛普森的白色Bronco休旅車,10點40分開始按門鈴,沒人回應。 差不多同一時間,借住在辛普森家客房的友人凱林(Kato Kaelin)聽見牆外傳來「砰、砰、砰」三聲撞擊,連牆上的畫都晃了一下。 10點55分左右,司機看見一個身形跟辛普森差不多的高大黑影,快步走進屋內。 幾分鐘後,辛普森終於接起對講機,說自己睡過頭,剛洗完澡。 隔天,警方在凱林聽見撞擊聲的那面牆外,找到一隻沾血的黑色皮手套。 它跟命案現場找到的另一隻,剛好是一對。 全美直播的「慢速逃亡」 警方很快把辛普森列為頭號嫌犯,要求他在6月17日上午11點前投案。 他沒有出現。

當天下午,辛普森的好友、律師羅伯特・卡戴珊(Robert Kardashian,也就是後來卡戴珊家族姊妹的父親)召開記者會,唸出一封辛普森留下的信。 信的內容讀起來,很像一封遺書。 傍晚6點多,警方在高速公路上發現一輛白色福特Bronco,開車的是辛普森的好友兼前隊友考林斯(Al Cowlings),辛普森坐在後座,手上拿著一把槍。 接下來的畫面,成了美國電視史上最奇特的一幕:幾十輛警車跟在Bronco後面,車速卻慢得像在散步;新聞直升機全程直播,估計約9500萬人守在電視前;沿途天橋擠滿圍觀民眾,有人甚至舉牌替辛普森加油。 晚上8點多,Bronco開回辛普森家,他終於投降。

警方事後在車上找到他的護照、一副假山羊鬍和假八字鬍、一瓶化妝用黏膠,考林斯身上還帶著近9000美元現金。 世紀審判:一隻戴不上的手套 1995年1月,審判開始。 檢方手上的證據看起來相當完整:命案現場和辛普森家都驗出與他相符的血跡,兩隻血手套分別在現場和他家找到,他的臥室裡還有一雙沾血的襪子。 但辛普森請來了號稱「夢幻律師團(Dream Team)」的豪華辯護團隊,他們的策略很清楚:不用證明辛普森沒殺人,只要讓陪審團懷疑證據不可信。 6月15日,檢察官達頓(Christopher Darden)做了一個後來讓他懊悔不已的決定:當庭要求辛普森試戴那雙血手套。 全美觀眾看著辛普森使勁往手上套,卻怎麼也戴不進去。

檢方解釋皮手套沾血後可能縮水,辛普森試戴時手上還套著乳膠手套,但這個畫面已經烙在陪審員心裡。 接著,撿到那隻手套的警探佛爾曼(Mark Fuhrman),被爆出曾在錄音中多次使用歧視黑人的字眼。 他再度被傳上證人席時,辯方問他:「你有沒有在這個案子裡栽贓或製造證據? 」佛爾曼援引憲法第五修正案,拒絕回答。 辯方還一一點出警方處理證據的漏洞:警探帶著辛普森的血液樣本試管開車回到他家,而不是直接送進證物室;鑑識專家李昌鈺出庭指出,部分血跡證物包裝時根本還是濕的,直言「這裡有些地方不對勁(there is something wrong)」。

結辯時,辯護律師柯克蘭(Johnnie Cochran)說出那句流傳至今的話:「如果手套不合,你們就必須判他無罪(If it doesn't fit, you must acquit)。 」 宣判那一刻:全美1億人屏息 這個陪審團從1994年11月選出後就被隔離,不能回家、不能看新聞,一關就是8個多月。 1995年10月2日,他們終於開始討論,結果不到4小時就做出一致裁決。 法官為了安全考量,延到隔天才宣判。 10月3日上午,估計全美超過1億人守在電視和收音機前。 書記官唸出判決:兩項謀殺罪名,「無罪(Not Guilty)」。 1995年10月3日,辛普森案宣判,辛普森兩項謀殺罪名皆獲判無罪。

(美聯社) 辛普森走出了法院,但這個故事,才走到一半。 無罪之後:越來越離奇的下半場 被害人家屬隨即提起民事訴訟。 1997年2月,民事陪審團一致認定辛普森須為兩人的死亡負責,判賠約3350萬美元。 同一個人、同一起命案,刑事法庭說他沒殺人,民事法庭卻說他要負責,原因在於民事案件的舉證門檻低得多。 但辛普森此後多年,幾乎沒有付清這筆錢。 2006年,更離奇的事情發生了。 辛普森跟出版社談好一本書,據報導預付款高達350萬美元,書名叫《If I Did It》(如果我做了),以「假設是我做的」為前提,描述案發當晚的經過。 消息一出全美譁然,出版社母公司老闆梅鐸(Rupert Murdoch)出面道歉,書被緊急喊停。

但法院後來認定,辛普森用來簽這份合約的公司只是掩人耳目的空殼,便把書的版權判給高曼家族抵償賠款。 2007年,高曼家族把書出版了,並加上一行副標題:「兇手的自白(Confessions of the Killer)」。 同一年9月,辛普森帶人闖進拉斯維加斯一家飯店房間,持槍搶回他聲稱屬於自己的球星紀念品。 2008年10月3日,陪審團判他12項罪名全部成立。 這一天,距離他在殺人案中獲判無罪,剛好整整13年。 他被判最高33年徒刑,服刑約9年後,在2017年假釋出獄。 辛普森因拉斯維加斯持槍搶劫案入獄,服刑約9年後於2017年10月1日假釋出獄。 (美聯社) 尾聲:那個聽見狗叫的鄰居 2016年,一把刀突然冒了出來。

據報導,一名建築工人多年前在辛普森舊宅的地界邊挖到它,交給附近片場值勤的警察,那名警察竟把刀帶回家放了很多年。 消息轟動全美,但洛杉磯警方鑑定後宣布:這把刀和命案沒有關聯。 兇器,至今下落不明。 2024年4月10日,辛普森因癌症病逝,享年76歲。 他到死都沒有承認犯案,高曼家族的賠償金連同利息,已經滾到將近5800萬美元。 而那本《如果我做了》,替辛普森執筆的代筆作家,名字叫帕布羅・費約維斯。 就是1994年6月12日晚上10點多,坐在家裡看新聞,聽見窗外那隻秋田犬淒厲哀號的那個鄰居。 他曾經是檢方的證人,用狗叫聲幫忙推算命案發生的時間;12年後,他坐在辛普森對面,聽這個男人用「如果」兩個字,講述那一晚發生的事。

30多年過去,真兇是誰、兇器在哪,依然沒有答案。 在洛杉磯警方的紀錄上,這起雙屍命案至今仍未結案。 唯一留下來的,是一本書名裡藏著「如果」的自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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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6月12日晚上10點多,洛杉磯布倫特伍德(Brentwood)一名編劇帕布羅・費約維斯(Pablo Fenjves)正在家裡看晚間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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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更不會想到,12年後,自己會坐下來,替這起命案的頭號嫌犯寫一本書,書名叫《如果我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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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晚:狗的哀號,和兩具倒在血泊中的遺體 那隻狗是一隻秋田犬,主人是住在南邦迪大道875號的妮可・布朗・辛普森(Nicole Brown Simp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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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是35歲的妮可,和她25歲的友人羅恩・高曼(Ron Gold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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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兩人在1992年離婚前,婚姻中曾傳出家暴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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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quently Asked Questions (FAQ)

這則新聞的重點是什麼?

1994年6月12日晚上10點多,洛杉磯布倫特伍德(Brentwood)一名編劇帕布羅・費約維斯(Pablo Fenjves)正在家裡看晚間新聞。新聞播到一半,窗外傳來一隻狗的叫聲,一聲接著一聲,聽起來不像一般的吠叫,而是一種淒厲的哀號。他當時不知道,自己正在見證美國史上最轟動的命案。他更不會想到,12年後,自己會坐下來,替這起命案的頭號嫌犯寫一本書,書名叫《如果我做了》。

原文提到哪些關鍵數字?

他更不會想到,12年後,自己會坐下來,替這起命案的頭號嫌犯寫一本書,書名叫《如果我做了》。 那一晚:狗的哀號,和兩具倒在血泊中的遺體 那隻狗是一隻秋田犬,主人是住在南邦迪大道875號的妮可・布朗・辛普森(Nicole Brown Simpson)。

這則新聞的原始出處與發布時間?

原始出處:風傳媒(https://www.storm.mg/lifestyle/11176501)。原文發布時間:2026-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