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正文
网传图卡「军人若效忠中共取消退休金修法草案,本周被国民党挡下了」?
网传图片2025年5月即已流传,并非近期事件。
错误
政治与政策
发布: 2026-10-28
更新: 2026-10-28
报告编号: 4371
特约查核记者: 蔡雯如
责任编辑: 陈伟婷
错误
政治与政策
发布: 2026-10-28
报告编号: 4371
特约查核记者: 蔡雯如、 责任编辑: 陈伟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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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大社群今年10月中旬流传图卡,称「台湾军人若效忠中共将取消退休金的法案,在本周被国民党挡下」。经查,网传图片于2025年5月即流传,并非近期事件。目前立法院有3案约束现役军人效忠敌人的修法草案,正在审理中。
一、网传图片于2025年5月初已于各大社群传播。当时民进党立委王美惠等人所提出「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第九条之三、第九条之四及第九十一条条文修正草案」,于2025年4月18日经院会一读后,因国民党团提出复议案,而后另定期处理而搁置,引发大众议论。
该案后续于2025年5月16日又于院会提出并经一读,同月29日进入 委员会审议 ,曾列入讨论事项,至今未有进展。
二、针对现役军人对敌人表忠的惩处,行政院2025年12月18日已通过相关法律修正案,如「陆海空军刑法」第24条修正草案,明定 现 役 军 人 如 以 言 语 或 其 他 方 式 效 忠 敌 人 ,将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陆海空军军官士官服役条例」修正草案规范,若在现役或停役期间涉犯「国安法」第13条第1项,经判处有期徒刑确定,即不发退除给与。
上述三修正案仍在立法院审议,「陆海空军刑法第二十四条条文修正草案」目前交付党团协商;「陆海空军军官士官服役条例」修正案草案仅经一读;「国安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目前则在委员会审议。
网传图卡挪用过时信息,却无交代完整脉络,近期并无国民党挡下法案一事,因此为引人误解的错误消息。
背景
今年10月中旬各大网络社群流传一张图片,内容为「台湾军人若效忠中共取消退休金,这守护台湾的法案本周竟被国民党挡下了」,并附上一张疑似立法院法案表决图。此消息引起不少网友批评。
网传消息撷图
查核
查核点一:网传事件的原始脉络
网传图片2025年5月初已流传 非近期事件
查核记者搜索网传图片,发现网传图片2025年5月初就已于各大社群传播。当时民进党立委王美惠曾于 脸书批评 国民党封杀其所提案之「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第九条之三、第九条之四及第九十一条条文修正草案」。
网传图片2025年5月初已于各社群传播
修正案2025年4月底被提出复议 隔月重提案付委后仅一次讨论
查核记者于立法院议事及发言系统,搜索 该修正案之法律提案及进度 ,结果显示,2025年4月18日该法案经院会一读后,同月29日因议事攻防,国民党团于院会提出复议案,主席决定另定期处理后,迟未进入委员会审议。
该修正案后续于2025年5月16日又于院会提出并经一读,同月29日进入 委员会审议 ,曾列入讨论事项,但至今未有进展。
查核点二:有类似的法案在立法院审议中吗?
行政院拟「现役军人效忠中共」相关草案 立院审议中
对于现役军人实质性效忠中共,查核记者查看10月初至今之立法院议事暨公报信息网( 10/2-13 、 10/16-20 、 10/23-27 纪录),并无军人效忠中共之相关法律修正草案。
有关军人效忠中共之相关修正草案,主要是由2025年底或今年初各党立委、行政院提出。依据 行政院新闻稿 ,行政院2025年12月18日通过「国家安全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陆海空军刑法」第24条修正草案、「陆海空军军官士官服役条例」第24条、第25条、第41条修正草案。
国防部新闻稿 指出,「陆海空军刑法」第24条修正草案,明定 现 役 军 人 如 以 言 语 或 其 他 方 式 对 敌 人 为 效 忠 表示,将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除提高不尽其应尽之责而降敌罪者,将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外,也增订预备与阴谋犯处罚规定。
另外,「陆海空军军官士官服役条例」第24条、第25条及第41条修正草案 ,将 军 官 、 士 官 于 现 役 或 停 役 期 间 ,涉犯 「国家安全法」第13条第1项 所列之罪,经 判 处 有 期 徒 刑 确 定 , 即 不 发 退 除 给 与 ,退伍后始予判刑确定者, 丧失其领受退除给与权利,已支领部分,并予追缴之。
查找 立法院法案进度 ,行政院提出的「陆海空军刑法第二十四条条文修正草案」,2025年12月26日经立法院院会一读,2026年1月8日交付委员会审议,8月12日委员会已 逐条审竣完毕 ,由于该条修正案有多种立委提案版本,朝野立委对量刑仍有争议,因此交付党团协商。
「 陆海空军军官士官服役条例 」修正案2025年12月26日经立法院院会一读,付委审议仍未有进度。
行政院提出的「 国家安全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 」,2025年12月26日经立法院院会一读,今年1月7日付委,与各个立委版本审议,3月26日举行修法公听会,4月30日委员会二度审议,目前仍在委员会审议阶段。
补充数据
立委王美惠的修法版本 扩大涵盖退役将领等级 限制参与大陆地区政治活动
由于「 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 」(简称: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9-3条主要规范的是 「 少 将 以 上 退 役 人 员 」 、政务副首长、情报机关首长等特定身分者, 参 与 大 陆 地 区 政 治 性 活 动 , 有 妨 害 国 家 尊 严 行 为 ,包含向象征大陆地区政权之旗、徽、歌等行礼、唱颂或其他类似之行为。
原法规已明列,若违反上述规定可依第91条第6项,由(原)服务机关视情节,自其行为时起停止领受五年之月退休(职、伍)给与之50%至100%, 情 节 重 大 者 , 得 剥 夺 其 月 退 休 ( 职 、 伍 ) 给 与 ;已支领者,并应追回之。其无月退休(职、伍)给与者,(原)服务机关得处2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罚锾。
查核记者查看立法院法案查找系统,王美惠等人所提出之 修正案内容 ,主要是 扩 大 、 新 增 退 役 人 员 等 级 ,修正之9-3条第一项规定,简任十三职等以上或 中 校 以 上 人 员 ,或各级公立学校副校长,不得参与大陆地区政治性活动,有妨害国家尊严之行为;第三项规范上述人员,不得公然发表中华民国并非主权独立国家而系其他国家之一部且应以武力达成。
另外,添加第9-4条规定,简任十职等以上或 士 官 长 以 上 人 员 ,或各级公立学校副校长,不得参与大陆地区政治性活动,有妨害国家尊严之行为。
退休金之规定,立委提出之修正案并无太大变动,主要是添加规范 中 校 以 上 退役人员公然发表中华民国并非主权独立国家而系其他国家之一部且应以武力达成,得由(原)服务机关视情节,剥夺退休金25%至50%; 士 官 长 以 上 人 员 参与大陆地区政治性活动,有妨害国家尊严之行为,情节重大得剥夺退休金50%至100%,但应经(原) 服务机关会同国家安全局、 内政部、法务部、大陆委员会及相关机关组成之审查会审认。
限制退役将领等参与大陆地区政治活动 行政院、立委均提案修正
立委王美惠等人提出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修正案后,立委赖瑞隆、林楚茵、行政院也提出相关修正案,拟扩大、增订禁止赴陆出席政治性活动,妨害国家尊严的对象。
赖瑞隆等人提出 不得参与大陆地区政治活动的退役将领扩大至 少 校 以 上 人员;但国民党团去年10月7日提出 复议案 ,主席决定另定期处理后未有进度。
林楚茵等人提出 不得参与大陆地区政治活动的退役将领,添加曾任总统、副总统、国家安全会议咨询委员 、中央机关政务人员、中央三级机关以上首长或副首长 、驻外机构馆长、副馆长、少将以上人员或 领 有 月 退 除 给 与 之 军 官 士 官 ,该案于5月22日经院会一读,已移交内政委员会审议。
依据 陆委会 脸书,行政院已于2025年12月26日通过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修正案,其中院版修正的第9条之3,扩大禁止赴陆出席妨害国家尊严活动的对象,增订曾任总统、副总统、国安会咨委、中央机关政务人员、中央三级机关以上首长、驻外机构馆长、副馆长或 领 有 月 退 除 给 与 的 校 级 军 官 。除妨害国家尊严之行为外,也禁止出席中共举办倡议消灭或矮化我国主权之活动。
立法院法案审议进度 显示,行政院版本修正案于今年1月2日经院会一读,但国民党团同月13日提出复议案,主席决定另定期处理后而搁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