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正文
網傳圖卡「軍人若效忠中共取消退休金修法草案,本週被國民黨擋下了」?
網傳圖片2025年5月即已流傳,並非近期事件。
錯誤
政治與政策
發佈: 2026-10-28
更新: 2026-10-28
報告編號: 4371
特約查核記者: 蔡雯如
責任編輯: 陳偉婷
錯誤
政治與政策
發佈: 2026-10-28
報告編號: 4371
特約查核記者: 蔡雯如、 責任編輯: 陳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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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大社群今年10月中旬流傳圖卡,稱「台灣軍人若效忠中共將取消退休金的法案,在本週被國民黨擋下」。經查,網傳圖片於2025年5月即流傳,並非近期事件。目前立法院有3案約束現役軍人效忠敵人的修法草案,正在審理中。
一、網傳圖片於2025年5月初已於各大社群傳播。當時民進黨立委王美惠等人所提出「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之三、第九條之四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於2025年4月18日經院會一讀後,因國民黨團提出復議案,而後另定期處理而擱置,引發大眾議論。
該案後續於2025年5月16日又於院會提出並經一讀,同月29日進入 委員會審議 ,曾列入討論事項,至今未有進展。
二、針對現役軍人對敵人表忠的懲處,行政院2025年12月18日已通過相關法律修正案,如「陸海空軍刑法」第24條修正草案,明定 現 役 軍 人 如 以 言 語 或 其 他 方 式 效 忠 敵 人 ,將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修正草案規範,若在現役或停役期間涉犯「國安法」第13條第1項,經判處有期徒刑確定,即不發退除給與。
上述三修正案仍在立法院審議,「陸海空軍刑法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目前交付黨團協商;「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修正案草案僅經一讀;「國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目前則在委員會審議。
網傳圖卡挪用過時資訊,卻無交代完整脈絡,近期並無國民黨擋下法案一事,因此為引人誤解的錯誤訊息。
背景
今年10月中旬各大網路社群流傳一張圖片,內容為「台灣軍人若效忠中共取消退休金,這守護台灣的法案本週竟被國民黨擋下了」,並附上一張疑似立法院法案表決圖。此訊息引起不少網友批評。
網傳訊息擷圖
查核
查核點一:網傳事件的原始脈絡
網傳圖片2025年5月初已流傳 非近期事件
查核記者搜索網傳圖片,發現網傳圖片2025年5月初就已於各大社群傳播。當時民進黨立委王美惠曾於 臉書批評 國民黨封殺其所提案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之三、第九條之四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
網傳圖片2025年5月初已於各社群傳播
修正案2025年4月底被提出復議 隔月重提案付委後僅一次討論
查核記者於立法院議事及發言系統,搜尋 該修正案之法律提案及進度 ,結果顯示,2025年4月18日該法案經院會一讀後,同月29日因議事攻防,國民黨團於院會提出復議案,主席決定另定期處理後,遲未進入委員會審議。
該修正案後續於2025年5月16日又於院會提出並經一讀,同月29日進入 委員會審議 ,曾列入討論事項,但至今未有進展。
查核點二:有類似的法案在立法院審議中嗎?
行政院擬「現役軍人效忠中共」相關草案 立院審議中
對於現役軍人實質性效忠中共,查核記者檢視10月初至今之立法院議事暨公報資訊網( 10/2-13 、 10/16-20 、 10/23-27 紀錄),並無軍人效忠中共之相關法律修正草案。
有關軍人效忠中共之相關修正草案,主要是由2025年底或今年初各黨立委、行政院提出。依據 行政院新聞稿 ,行政院2025年12月18日通過「國家安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陸海空軍刑法」第24條修正草案、「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24條、第25條、第41條修正草案。
國防部新聞稿 指出,「陸海空軍刑法」第24條修正草案,明定 現 役 軍 人 如 以 言 語 或 其 他 方 式 對 敵 人 為 效 忠 表示,將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除提高不盡其應盡之責而降敵罪者,將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外,也增訂預備與陰謀犯處罰規定。
另外,「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24條、第25條及第41條修正草案 ,將 軍 官 、 士 官 於 現 役 或 停 役 期 間 ,涉犯 「國家安全法」第13條第1項 所列之罪,經 判 處 有 期 徒 刑 確 定 , 即 不 發 退 除 給 與 ,退伍後始予判刑確定者, 喪失其領受退除給與權利,已支領部分,併予追繳之。
查詢 立法院法案進度 ,行政院提出的「陸海空軍刑法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2025年12月26日經立法院院會一讀,2026年1月8日交付委員會審議,8月12日委員會已 逐條審竣完畢 ,由於該條修正案有多種立委提案版本,朝野立委對量刑仍有爭議,因此交付黨團協商。
「 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 」修正案2025年12月26日經立法院院會一讀,付委審議仍未有進度。
行政院提出的「 國家安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2025年12月26日經立法院院會一讀,今年1月7日付委,與各個立委版本審議,3月26日舉行修法公聽會,4月30日委員會二度審議,目前仍在委員會審議階段。
補充資料
立委王美惠的修法版本 擴大涵蓋退役將領等級 限制參與大陸地區政治活動
由於「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簡稱: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9-3條主要規範的是 「 少 將 以 上 退 役 人 員 」 、政務副首長、情報機關首長等特定身分者, 參 與 大 陸 地 區 政 治 性 活 動 , 有 妨 害 國 家 尊 嚴 行 為 ,包含向象徵大陸地區政權之旗、徽、歌等行禮、唱頌或其他類似之行為。
原法規已明列,若違反上述規定可依第91條第6項,由(原)服務機關視情節,自其行為時起停止領受五年之月退休(職、伍)給與之50%至100%, 情 節 重 大 者 , 得 剝 奪 其 月 退 休 ( 職 、 伍 ) 給 與 ;已支領者,並應追回之。其無月退休(職、伍)給與者,(原)服務機關得處2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罰鍰。
查核記者檢視立法院法案查詢系統,王美惠等人所提出之 修正案內容 ,主要是 擴 大 、 新 增 退 役 人 員 等 級 ,修正之9-3條第一項規定,簡任十三職等以上或 中 校 以 上 人 員 ,或各級公立學校副校長,不得參與大陸地區政治性活動,有妨害國家尊嚴之行為;第三項規範上述人員,不得公然發表中華民國並非主權獨立國家而係其他國家之一部且應以武力達成。
另外,新增第9-4條規定,簡任十職等以上或 士 官 長 以 上 人 員 ,或各級公立學校副校長,不得參與大陸地區政治性活動,有妨害國家尊嚴之行為。
退休金之規定,立委提出之修正案並無太大變動,主要是新增規範 中 校 以 上 退役人員公然發表中華民國並非主權獨立國家而係其他國家之一部且應以武力達成,得由(原)服務機關視情節,剝奪退休金25%至50%; 士 官 長 以 上 人 員 參與大陸地區政治性活動,有妨害國家尊嚴之行為,情節重大得剝奪退休金50%至100%,但應經(原) 服務機關會同國家安全局、 內政部、法務部、大陸委員會及相關機關組成之審查會審認。
限制退役將領等參與大陸地區政治活動 行政院、立委均提案修正
立委王美惠等人提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案後,立委賴瑞隆、林楚茵、行政院也提出相關修正案,擬擴大、增訂禁止赴陸出席政治性活動,妨害國家尊嚴的對象。
賴瑞隆等人提出 不得參與大陸地區政治活動的退役將領擴大至 少 校 以 上 人員;但國民黨團去年10月7日提出 復議案 ,主席決定另定期處理後未有進度。
林楚茵等人提出 不得參與大陸地區政治活動的退役將領,新增曾任總統、副總統、國家安全會議諮詢委員 、中央機關政務人員、中央三級機關以上首長或副首長 、駐外機構館長、副館長、少將以上人員或 領 有 月 退 除 給 與 之 軍 官 士 官 ,該案於5月22日經院會一讀,已移交內政委員會審議。
依據 陸委會 臉書,行政院已於2025年12月26日通過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案,其中院版修正的第9條之3,擴大禁止赴陸出席妨害國家尊嚴活動的對象,增訂曾任總統、副總統、國安會諮委、中央機關政務人員、中央三級機關以上首長、駐外機構館長、副館長或 領 有 月 退 除 給 與 的 校 級 軍 官 。除妨害國家尊嚴之行為外,也禁止出席中共舉辦倡議消滅或矮化我國主權之活動。
立法院法案審議進度 顯示,行政院版本修正案於今年1月2日經院會一讀,但國民黨團同月13日提出復議案,主席決定另定期處理後而擱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