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笔记 · IDAEO AI News

#新闻媒体

女子没走人行道、踩空跌进「未加盖水沟」!求国赔94万,法官判决曝光

发布者:

TL;DR · 这代表什么

走在路边不慎跌入水沟,也能向政府要求赔偿?高雄一名廖姓女子与丈夫前往茄萣区海边游玩,准备返回车上时,因路旁排水沟没有盖子,当场踩空跌落,造成左手挫伤及韧带损伤,向高雄市政府水利局请求国家赔偿94万2075元。

(摘自原文导言,非改写)

新闻正文

完整中文翻译制作中,以下为原文。

走在路边不慎跌入水沟,也能向政府要求赔偿? 高雄一名廖姓女子与丈夫前往茄萣区海边游玩,准备返回车上时,因路旁排水沟没有盖子,当场踩空跌落,造成左手挫伤及韧带损伤,向高雄市政府水利局请求国家赔偿94万2075元。 水利局主张,女子未将车辆停在合法停车场,也没有行走在人行道上,应自行负担部分过失责任;不过,高雄地方法院认为,现场既没有禁止停车标线,也缺乏水沟警示设施,女子只是为了返回车上而短暂行经路边,难认有过失,判决水利局应赔偿31万2075元。 全案仍可上诉。 女子没走人行道、跌进水沟求国赔94万!

水利局主张女子有过失,法院认定无违规 根据高雄地方法院判决,廖女于2021年8月15日傍晚,与丈夫开车前往高雄市茄萣区海边游玩,并将车停放在滨海路一段路旁。 当晚7时许,廖女准备返回车上,行经路旁排水沟时,因沟口未有水沟盖覆盖,不慎一脚踩空跌落,造成左手挫伤、左拇指掌骨间关节扭挫伤合并韧带损伤等伤势,后续接受治疗。 廖女认为,水利局没有妥善维护排水沟,也未设置警告标志或阻隔设施,导致她受伤,因此依《国家赔偿法》提出请求,包括医疗费、看护费、不能工作损失及精神慰抚金等,合计94万2075元。 没走人行道跌倒也能国赔? 水利局主张女子有过失,法院认定无违规 面对廖女求偿,水利局提出不同说法。

水利局表示,维修厂商在事故隔日前往现场查看,发现水沟盖斜放在沟内,排水沟周边的混凝土也有新生破损、剥落痕迹,因此推测水沟盖可能原本存在,是廖女踩踏时因不耐承重才掉落。 此外,水利局认为,廖女未把车停放在合法停车场,也没有依规定行走在人行道上,加上未注意路况,对事故发生应负担部分过失责任。 不过,法院勘验现场照片后发现,事故地点并未画设禁止停车标线,水利局也无法证明当时停车违规。 法官认为,廖女只是为了回到紧邻排水沟的车辆,才短暂行走在道路边缘,不能直接认定她违反交通规定。 加上事发时天色已暗,路灯照明又受到路树影响,现场视线不佳,难以要求一般行人预见路旁有未加盖的排水沟,因此认定廖女对事故并无过失。

水沟盖原本存在、踩踏后才掉落也要赔? 法院揭国赔关键 这起案件的另一个争点,在于排水沟究竟是原本就没有盖子,还是水沟盖在廖女踩踏后才掉落。 法院传唤廖女丈夫作证,并查看现场照片,认定事故当时排水沟并未受到水沟盖覆盖,周边也没有警告标志、三角锥等防护措施。 法官指出,即使水利局所说的情况属实,水沟盖是因不耐承重而掉落,同样代表公共设施的管理维护存在欠缺,不能因此免除国家赔偿责任。 依《国家赔偿法》第3条规定,公共设施因设置或管理有欠缺,导致人民生命、身体、人身自由或财产受到损害,国家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法院认为,案发排水沟欠缺一般公共设施应有的安全性,与廖女受伤具有因果关系,因此认定水利局应负国家赔偿责任。

不过,这不代表民众只要在路边跌倒,就一定能向政府求偿,仍须依个案证据,确认公共设施是否有安全或管理欠缺,以及受伤是否与该缺失有关。 女子求偿94万元为何只获赔31万? 法院认列4项损失 廖女原先向水利局请求94万2075元国家赔偿,但法院审酌相关证据后,并未全数准许。 根据判决,法院认列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3万2739元、不能工作损失20万4336元、看护费5000元,以及精神慰抚金7万元,合计31万2075元。 其中,不能工作损失是本案法院认列金额最高的项目,达20万4336元;精神慰抚金则核定为7万元。 高雄地方法院最终判决水利局应赔偿廖女31万2075元。 全案仍可上诉。 FAQ路边跌倒可以申请国赔吗?

Q1:走在路边跌进水沟,可以向政府申请国赔吗? 有可能。 依《国家赔偿法》第3条,公共设施设置或管理有欠缺,导致民众受伤,可能成立国家赔偿责任,仍须确认设施缺失与受伤之间的因果关系。 Q2:没有走在人行道上,跌倒还能申请国赔吗? 不一定因此失去请求权。 本案女子为返回车上,短暂行经道路边缘,法院考量当时没有禁止停车标线、天色昏暗且缺乏警示设施,认定她没有过失。 Q3:水沟盖被踩坏才掉落,政府也要赔偿吗? 有可能。 高雄地院认为,即使水沟盖确实是在踩踏后因不耐承重而掉落,仍可能属于公共设施管理欠缺,不能以此直接免除国赔责任。 Q4:跌倒受伤国赔可以要求哪些费用?

本案法院认列医疗费、看护费、不能工作损失及精神慰抚金,共31万2075元。 实际可请求及获准金额,仍须依伤势、证据和个案情况认定。 Q5:女子跌水沟获赔31万元,判决确定了吗? 尚未确定。 高雄地方法院判决水利局应赔偿31万2075元,但全案仍可上诉。 数据源: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判决

引用级事实单元(F-Units)

走在路边不慎跌入水沟,也能向政府要求赔偿?

F1 本站收录原文的原句(仅去排版记号与多余空白)· 第 1 段 · 風傳媒 来源类别:未分类(尚未核实)

高雄一名廖姓女子与丈夫前往茄萣区海边游玩,准备返回车上时,因路旁排水沟没有盖子,当场踩空跌落,造成左手挫伤及韧带损伤,向高雄市政府水利局请求国家赔偿94万2075元。

F2 本站收录原文的原句(仅去排版记号与多余空白)· 第 1 段 · 風傳媒 来源类别:未分类(尚未核实)

水利局主张,女子未将车辆停在合法停车场,也没有行走在人行道上,应自行负担部分过失责任;不过,高雄地方法院认为,现场既没有禁止停车标线,也缺乏水沟警示设施,女子只是为了返回车上而短暂行经路边,难认有过失,判决水利局应赔偿31万2075元。

F3 本站收录原文的原句(仅去排版记号与多余空白)· 第 1 段 · 風傳媒 来源类别:未分类(尚未核实)

女子没走人行道、跌进水沟求国赔94万!

F4 本站收录原文的原句(仅去排版记号与多余空白)· 第 1 段 · 風傳媒 来源类别:未分类(尚未核实)

水利局主张女子有过失,法院认定无违规 根据高雄地方法院判决,廖女于2021年8月15日傍晚,与丈夫开车前往高雄市茄萣区海边游玩,并将车停放在滨海路一段路旁。

F5 本站收录原文的原句(仅去排版记号与多余空白)· 第 1 段 · 風傳媒 来源类别:未分类(尚未核实)

常见问题(FAQ)

這則新聞的重點是什麼?

走在路边不慎跌入水沟,也能向政府要求赔偿?高雄一名廖姓女子与丈夫前往茄萣区海边游玩,准备返回车上时,因路旁排水沟没有盖子,当场踩空跌落,造成左手挫伤及韧带损伤,向高雄市政府水利局请求国家赔偿94万2075元。

原文提到哪些關鍵數字?

高雄一名廖姓女子与丈夫前往茄萣区海边游玩,准备返回车上时,因路旁排水沟没有盖子,当场踩空跌落,造成左手挫伤及韧带损伤,向高雄市政府水利局请求国家赔偿94万2075元。 水利局主张,女子未将车辆停在合法停车场,也没有行走在人行道上,应自行负担部分过失责任;不过,高雄地方法院认为,现场既没有禁止停车标线,也缺乏水沟警示设施,女子只是为了返回车上而短暂行经路边,难认有过失,判决水利局应赔偿31万2075元。

這則新聞的原始出處與發布時間?

原始出處:風傳媒(https://www.storm.mg/lifestyle/11176430)。原文發布時間:2026-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