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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地价税将于11月1日开征,11月30日截止缴纳,近期卖房、买房的民众要注意! 明明9月就已经把房子卖掉、完成过户,为什么11月还会收到整年度地价税缴款单? 财政部指出,地价税不是依照实际持有土地的月份分摊,而是以每年8月31日为「纳税义务基准日」。 如果9月1日以后才完成土地所有权移转登记,当年度地价税原则上仍由原屋主负责缴纳,即使房子已经不在自己名下,也不会自动转由新屋主缴税。 房子9月卖掉,11月地价税还要缴吗? 财政部:原屋主须缴全年 不少民众认为,房子卖掉后,地价税就应该由新屋主负担,或依照买卖双方实际持有房屋的月份分别计算。
不过,财政部在「地价税问答实例」中指出,地价税每年课征一次,课税期间为1月1日至12月31日,并以8月31日当天土地登记簿所记载的土地所有权人,作为当年度纳税义务人。 因此,即使民众在9月完成房屋及土地过户,只要8月31日土地仍登记在原屋主名下,原则上就由原屋主缴纳当年度全年地价税。 新北市政府税捐稽征处也于2026年8月提醒,9月1日以后才办妥土地移转登记者,当年度地价税仍由原所有权人负担,不能单纯以房屋已经出售为由,要求税捐机关改向买方课税。 8月买房、9月买房谁缴地价税? 关键看8月31日有没有完成过户 究竟哪一天买房,会影响当年度地价税由谁缴纳?
嘉义市政府财政税务局曾以2026年土地买卖为例说明,假设李先生将土地出售给王小姐,若8月1日就完成所有权移转登记,当年度地价税由买方王小姐负责。 但如果直到9月1日才完成移转登记,即使土地已经卖给王小姐,当年度地价税仍由卖方李先生负责。 简单来说,判断的关键不在签约日期、成交价格或实际持有天数,而是8月31日土地登记簿上记载的所有权人。 不过,经法院拍卖取得土地等特殊情况,取得所有权的认定方式有所不同,不能一律只用一般买卖过户日期判断。 2026地价税谁缴?
8月、9月过户比较表 土地过户情况 2026年地价税纳税义务人 判断原因 8月31日(含)前完成过户 买方(新屋主) 8月31日已登记在买方名下 9月1日(含)后完成过户 卖方(原屋主) 8月31日仍登记在卖方名下 8月签约、9月完成过户 卖方(原屋主) 买卖签约不等于土地所有权移转登记 8月31日已过户,9月才交屋 买方(新屋主) 原则上依土地登记而非交屋日期判断 双方契约约定按月份分摊 仍按8月31日登记认定 私下分摊不改变法定纳税义务人 数据源:财政部税务入口网、新北市政府税捐稽征处。 此表适用一般土地买卖;法院拍卖、继承、共有物分割判决等特殊取得情况,另有认定规定。 买卖契约写地价税由买方负担,为何卖方还是收到税单?
有些房屋买卖契约会约定,地价税依照交屋日期或实际持有期间,由买卖双方按比例分摊。 例如,卖方持有房屋至9月,双方可能约定将当年度地价税依比例结算,或由买方负担部分税款。 但财政部强调,买卖双方在契约中约定由谁负担税款,属于私人间的权利义务安排,并不会改变税法认定的纳税义务人。 因此,即使契约写明地价税由买方支付,只要8月31日土地仍登记在卖方名下,税捐机关仍会依法向卖方课征当年度地价税。 至于双方如何依买卖契约分摊或结算税款,则应另外依契约内容处理,而不是要求税捐机关将当年度地价税拆成买方、卖方两张缴款单。 地价税是买方缴还是卖方缴?
3种常见情况一次看 财政部说明,地价税以8月31日为纳税义务基准日,民众可依不同过户情况判断: 情况一:8月31日前已完成土地过户。 当年度地价税由新屋主负责,即使新屋主持有土地的时间不到一年,也须依法缴纳全年地价税。 情况二:9月1日以后才完成土地过户。 当年度地价税由原屋主负责,因为8月31日土地仍登记在原屋主名下。 情况三:8月已经签约,但9月才完成过户。 即使双方在8月就签订买卖契约,只要8月31日土地所有权尚未移转登记,当年度地价税原则上仍由卖方缴纳。 因此,签约、交屋及土地所有权移转登记,不能混为同一件事。 民众若不确定今年地价税应由谁缴纳,可先确认土地登记数据及过户完成日期。 2026地价税何时缴?
11月30日截止,没收到税单也能查找 财政部赋税署公告,2026年地价税于11月1日开征,缴纳期限至11月30日止,课征范围为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年地价税。 财政部提醒,如果民众对地价税缴款书上的纳税义务人或金额有疑问,或尚未收到缴款书,可以向土地所在地的地方税捐稽征机关查找。 另外,也可使用「地方税网络申报作业入口网」,通过自然人凭证、已注册的健保卡或其他支持的身分验证方式,在线查找及缴纳税款。 至于逾期未缴纳,依财政部地价税问答说明,每逾3日按应纳税额加征1%滞纳金,最高加征10%;逾期超过30日且未依法申请复查等情况,可能移送行政运行。
因此,近期完成房屋买卖的民众,收到地价税单时可先核对土地过户日期及买卖契约,确认自己依法应负担的税款,以及双方是否另有分摊约定。 Q1:房子9月就卖掉了,11月还要缴地价税吗? 原则上要。 若9月1日以后才完成土地所有权移转登记,8月31日土地仍在卖方名下,当年度全年地价税仍由卖方负责缴纳。 Q2:8月买房、9月才交屋,地价税是谁缴? 要看土地所有权何时完成移转登记,而非交屋日期。 如果8月31日前已登记在买方名下,当年度地价税原则上由买方缴纳;若9月才完成过户,则由卖方缴纳。 Q3:地价税可以按照买方、卖方持有的月份分摊吗? 买卖双方可以在契约中约定分摊方式,但税捐机关不会因此改变法定纳税义务人,也不会依双方持有月份拆单课征。
Q4:8月31日当天过户,地价税算买方还是卖方? 一般买卖案件若于8月31日当天已完成土地所有权移转登记,由买方负担当年度全年地价税。 若直到9月1日才完成,则由卖方负担。 Q5:2026年地价税什么时候缴? 没收到税单怎么办? 2026年地价税缴纳期间为11月1日至11月30日。 尚未收到缴款书者,可向土地所在地的地方税捐稽征机关查找、申请补发,也可通过地方税网络申报作业入口网查缴。 数据源: 财政部税务入口网:地价税问答实例 新北市政府税捐稽征处:8月31日为地价税纳税义务基准日 嘉义市政府财政税务局:8月31日是关键!
决定当年度地价税由谁负担 财政部赋税署:115年地价税11月1日开征,11月30日截止 地方税网络申报作业入口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