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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爸妈的房子,需要申报契税吗? 新竹县政府税务局说明,契税只针对买卖、赠与、交换、分割、承典与占有这6种方式取得房屋课征,如果是单纯因为「继承」取得房屋,不在契税课征范围内,完全不必申报。 不过税务局也提醒,虽然不用报契税,房屋税的纳税义务人仍要记得变更,才能确保税籍数据正确、保障自身权益。 哪些情况要报契税? 6种取得方式才需要 不少民众办理房屋继承时,常以为只要房屋所有权移转,就一定得申报并缴纳契税。 对此,新竹县政府税务局解释,依规定需要申报契税的情形,只有通过买卖、赠与、交换、分割、承典或占有等6种方式取得房屋;因继承而取得的房屋,并不属于契税的课征对象。
换句话说,家人过世后由继承人接手的房屋,继承人不必为了这间房子跑一趟申报契税。 但税务局强调,房屋税的「纳税义务人变更」是另一件事,千万不能漏掉。 有建物所有权状怎么办? 办完继承登记自动更新 房屋税纳税义务人的变更方式,会依房屋是否已办理建物保存登记而不同。 如果房屋已办妥保存登记,也就是持有建物所有权状,民众只要到地政事务所完成继承登记,税务局就会通过跨机关系统连接,主动更正房屋税纳税义务人的名义,不必另外奔波。 如果急着拿到最新的税籍数据,也可以带着房屋所有权状,直接向税务局申请即时变更。 没有建物所有权状呢?
继承人要主动申请 至于未办理保存登记、没有建物所有权状的房屋,由于无法到地政事务所办理登记,必须由继承人主动向房屋所在地的税务局申请变更。 申请时需准备继承系统表、遗产分割协议书(按应继分继承者免附)、遗产税缴清或免税证明书,以及法院核准抛弃继承的证明文档等数据,就能把房屋税籍变更到继承人名下。 税务局呼吁,民众继承房屋后应留意税籍是否已完成变更,不只能确保税单正确送达,也能避免影响日后房屋税等相关权益。 继承房屋税务常见QA Q1:继承房子需要申报契税吗? 不需要。 新竹县政府税务局表示,契税只针对买卖、赠与、交换、分割、承典及占有6种方式取得的房屋课征,因继承取得房屋不在课征范围内。
Q2:继承房屋后,房屋税纳税义务人会自动变更吗? 有建物所有权状的房屋,在地政事务所办妥继承登记后,税务局会通过系统主动更正;没有所有权状的未保存登记房屋,则须由继承人主动向房屋所在地税务局申请。 Q3:未保存登记房屋变更房屋税籍要准备哪些文档? 需准备继承系统表、遗产分割协议书(按应继分继承者免附)、遗产税缴清或免税证明书,以及法院核准抛弃继承证明文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