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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长辈退休后,会利用空闲时间到餐厅、超市或商店打工,增加生活收入,也让退休生活多一点安排。 不过,原本没有工作、依附子女参加健保的爸妈,一旦重新就业,健保还能继续挂在子女名下吗? 即使每周只工作2天,也可能需要改由雇主投保。 根据卫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险署规定,退休后再就业是否必须转换健保身分,关键在于实际工作时数、到工情形及受雇期间,若属未逾3个月的短期工作,还有例外规定。 爸妈退休后去打工,健保还能挂子女名下吗? 根据健保署《员工投保健保守则》,没有工作的父母,在符合眷属资格及投保顺位的情况下,可以依附子女参加健保。
不过,退休后若重新受雇,并符合受雇者投保条件,原则上应改由工作单位办理健保,不能因为已经退休,就一直维持原有眷属身分。 举例来说,假设一名67岁爸爸退休后,原本依附女儿在公司参加健保,后来决定到餐厅打工,每周工作2天。 这时候是否需要把健保从女儿名下转出,就要看他的工作时数,以及这份工作的预定期间。 一周只上2天班也要转健保? 每周12小时是关键 根据健保署规定,部分工时员工若每个工作日都有到工,即使每天工作时数不长,也应由雇主办理健保;若不是每个工作日都到工,每周工作达12小时以上,原则上也应由雇主投保。 以前述退休爸爸为例,如果每周工作2天、每天6小时,合计每周12小时,原则上就应由雇主办理投保。
相较之下,若每天只有4小时,合计每周8小时,而且并非每个工作日到工,通常不符合上述应由雇主投保的部分工时认定标准;至于能否继续把健保挂在女儿名下,还得视其他投保资格而定。 此外,若工作期间达1个月以上,即使每周排班时数不固定,只要平均每周工作达12小时以上,也符合由雇主投保的认定条件。 退休后只打工2个月,健保不一定要转! 3个月例外规定曝光 不过,退休后重新工作,也不是每一种情况都必须立即转换健保身分。 根据《全民健康保险法施行细则》第20条,保险对象原有的投保资格尚未丧失,而且从事未逾3个月的短期性工作,可以选择继续以原有资格投保。
如果这名爸爸接受的是一份预定只有2个月的短期工作,即使每周工时已达12小时,符合上述条件时,仍可选择继续依附女儿投保,或改由工作单位加保。 但如果是没有明确结束期限的持续性工作,就不能直接适用这项短期工作例外。 另外,维持原有眷属身分,不代表打工收入完全不涉及健保费用。 健保署指出,短期工作者若选择继续以眷属身分投保,从非所属健保投保单位领取兼职薪资,且不属法定免扣对象,达到规定门槛仍须扣取2.11%的补充保险费。 依健保署规定,2026年兼职薪资所得的补充保费扣取门槛为单次给付达2万9500元,符合扣费条件者,须按该笔计费薪资全额计算2.11%补充保费;未达门槛则免予扣取。
例如,一次领取3万元兼职薪资,若符合扣费规定,就须扣缴633元补充保费。 打工结束后,爸妈健保怎么重新挂回子女名下? 如果退休父母已经改由打工单位参加健保,日后离职、恢复没有工作的状态,只要仍符合眷属资格,就可以重新依附子女投保。 原工作单位应依规定办理健保转出,再由子女通过所属投保单位,例如任职公司的人事或健保承办人员,办理眷属加保,并确认投保日期正确衔接。 民众也可以通过「全民健保行动快易通|健康存折」APP,进入「健保柜台」的「投保纪录」功能,查找目前投保单位及相关异动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