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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想去日本赏樱、到韩国逛街,只要安排好假期、订好机票和饭店,就能准备出发。 但你知道吗? 以前的台湾人即使有钱、有时间,也不一定能出国旅行。 1979年以前,政府尚未开放一般民众以观光为由申请出国,想搭飞机到国外看看,必须符合留学、探亲或商务等核准事由。 直到1979年1月1日,台湾才正式开放国人出国观光,却仍有一年最多申请2次、全年累计不得超过3个月等限制,部分男性甚至无法取得观光出国资格。 当年政府为什么限制人民出国? 开放之后又要经过哪些手续? 从国史馆保存的历史照片、当年法规及交通部观光统计,可以看出如今习以为常的海外旅行,过去究竟有多不容易。 台湾人以前为什么不能随便出国?
有钱买机票也不一定能走 根据国立台湾历史博物馆及国史馆的历史数据,戒严时期政府基于国家安全、节省外汇及出入境管理等考量,对人民出国设有严格限制。 1957年,行政院颁布《动员戡乱时期台湾地区入境出境管理办法》,当时出入境管理仍属军事体系的一部分,直到1972年才移交内政部警政体系,但相关限制并未因此全部取消。 当时一般民众若要申请普通护照,必须提出政府认可的出国理由,例如到海外求学、探望亲人,或因商务需求出国。 单纯想到日本逛街、去香港旅行,并不是可以直接申请的理由。 国史馆保存的数据甚至记载,有人为了实现出国旅游的愿望,会借用公务考察名义,或通过旅行业者违法代办,甚至虚设公司,试图取得出国资格。
这些做法背后,是当时一般民众无法单纯以观光名义申请出国的现实。 1979年终于开放出国观光! 第一本观光护照交到这名女子手中 改变发生在1970年代末期。 随着台湾经济发展,国民所得逐渐提高,民众开始有更多海外旅行的需求,政府也重新检讨出国限制。 根据国史馆数据,当时政府除了考量经济成长与民间旅游需求,也希望通过国际民间交流,在外交处境艰困之际增进台湾与其他国家的实质关系。 1978年11月,行政院院会同意将「观光」列为可以核准出国的事由,并于同年12月30日公布《国民申请出国观光规则》。 1979年1月1日,政府正式开放国人以观光名义申请出国,并于1月3日开始受理申请。
对过去只能以特定理由出境的民众来说,终于多了一个可以合法出国旅行的选择。 同年1月9日,外交部领事事务处核发第一本以观光为出国事由的护照,申请人是吴永川女士。 根据国史馆典藏的《台湾新生报》历史照片,当时由外交部护照科长张德勋在护照上签字,再亲自交给吴永川。 风生活 / 图解 ● 台湾历史 台湾人什么时候 才能为了「玩」而出国? 1979年前,单纯观光并非一般民众可申请的出国事由。 开放之后,限制也没有一次消失。
政策转折 / 关键年份 1979 年 「出国观光」成为正式核准事由 制度如何一步步改变 1978.12.30 公布观光出国规则 确立申请资格、次数与停留期限 1979.01.01 正式开放观光出国 一般民众开始能以观光为由申请 1979.01.09 核发第一本观光事由护照 吴永川女士领到政府核发的护照 1989.09 观光出国规则废止 专门管理观光出国的规则退场;不代表所有出境限制同时取消 数据源:国史馆/国家文化记忆库、1978年《国民申请出国观光规则》、内政部移民署。 风传媒风生活|图知道 1978—1989年制度时间轴 台湾人当年出国有多难?
一年只能申请2次,部分男性还不能出国玩 1978年12月30日公布的《国民申请出国观光规则》,对民众的旅行次数、停留时间、兵役身分及目的地都设有限制。 即使工作允许、经济能力足够,也不是想出国就能出国。 风生活 / 图解 ● 法规图解 1979年想出国玩, 得先过哪4道关卡? 观光出国虽然开放,原始规则仍明订申请资格、目的地、旅行次数与准备文档。 01一年能去几次、待多久? 每人每年最多申请 2 次 全年累计停留上限 3 个月 02 兵役、年龄与身分限制 年满16岁当年起尚未服完兵役的男子,以及至年满30岁当年年底的后备军人及国民兵,不得依本规则申请。
未满16岁者:须随直系血亲尊亲属申请 03 旅行目的地有限制 可申请 当时所称 「自由国家及地区」 不得前往 当时所称 「共产国家及地区」 04 申请文档也得备齐 出入境申请书1件、出国数据卡1件、全户户籍誊本1份,并出示国民身分证供查验、缴纳工本费。 半身脱帽照 × 4 一般民众可自行办理,或委托经认可的甲种旅行社代办;公教及国军相关人员另有进程。 数据源:1978年12月30日《国民申请出国观光规则》第2至7条(历史规定,非现行法)。 风传媒风生活|图知道 1979年开放初期申请条件 当年出国还要准备4张照片、全户户籍誊本! 公教人员另有规定 依照当年规定,申请出国观光需要准备户籍誊本、申请表格、照片等文档,并出示身分证供查验。
民众可以亲自向入出境管理局办理,也能委托经政府认可的甲种旅行社代办。 前往不同地区,证件进程也有所区别。 依原始规则,前往香港观光者持用出入境证,前往其他国家及地区者,则由入出境管理局函请外交部签发护照。 出境证有效期限为6个月,如果因故没有出境,可以再申请延期一次,期限同样为6个月。 公务人员及公立学校教职员也有额外规范,这些人员及其眷属申请出国观光,还须经由服务机关的权责单位核转。 此外,出国观光者不得在海外任意变更护照核发事由,也不能在香港申请护照转往其他国家。 1979年开放出国后,台湾人真的开始走向世界了吗? 1979年不只是台湾开放国人出国观光的重要年份,也是航空交通发展的转折点。
同年2月26日,中正国际机场正式激活,也就是后来的桃园国际机场,为台湾的国际航空运输提供新的交通设施。 开放观光出国后,台湾民众的海外往来也逐渐增加。 根据交通部观光局历年统计,包含观光、商务、探亲等不同目的的国人出国人次,从1980年的48万4,901人次,增加至1989年的210万7,813人次,9年间达到原本的约4.35倍。 随着经济发展、国际交通日益便利,海外旅行逐渐走入更多台湾人的生活,但出国制度仍持续经历调整。 直到1989年9月,《国民申请出国观光规则》才正式废止。 从政府首次允许民众以观光为由申请出国,到这套专门管理观光出国的规则退场,时间已经过了十年。
如今出国旅行成了许多人的生活日常,当年那一本以观光为由核发的护照,却记录着台湾人曾经连想去国外看看,都得先取得政府许可的年代。 参考数据:国史馆/国家文化记忆库〈政府开放出国观光旅游〉、1978年《国民申请出国观光规则》、国立台湾历史博物馆〈山也禁、海也禁〉、内政部移民署〈移民署沿革〉、交通部观光局〈历年中华民国国民出国人数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