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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岁爸妈没收入,却被高薪子女报扶养!免缴健保费资格会受影响吗?三读修法「20%门槛」成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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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L;DR · 这代表什么

如果爸妈已经65岁,退休后没有工作、也没有收入,却被高薪子女申报扶养,还能领取老人健保费补助吗?依台北市现行规定,答案可能与子女的综合所得税核定税率有关。台北市政府社会局指出,当长辈由子女申报扶养,而子女的核定税率达20%,即使父母没有自行报税,也可能因此不符合补助资格。

(摘自原文导言,非改写)

新闻正文

完整中文翻译制作中,以下为原文。

如果爸妈已经65岁,退休后没有工作、也没有收入,却被高薪子女申报扶养,还能领取老人健保费补助吗? 依台北市现行规定,答案可能与子女的综合所得税核定税率有关。 台北市政府社会局指出,当长辈由子女申报扶养,而子女的核定税率达20%,即使父母没有自行报税,也可能因此不符合补助资格。 立法院10月16日三读通过《老人福利法》第22条修正案,明定符合所得条件的65岁以上长者,健保费由中央全额补助,不过,新法尚未正式施行,实际适用仍须以后续公布的规定为准。 爸妈没收入,却被高薪子女报扶养! 为何领不到老人健保补助? 台北市政府社会局的常见问答中,就有长辈反映,自己没有申报所得税,而是交由子女列报扶养,却发现仍须缴纳健保费。

社会局解释,依台北市老人健保费补助规定,当长辈被子女申报扶养时,会依申报扶养的纳税义务人所得税率审核资格。 如果子女的综合所得税核定税率达20%,长辈就可能无法取得补助,即使父母本身没有收入,也不能直接认定符合资格。 不过,补助资格并非永久失效。 社会局表示,未来若纳税义务人的核定税率降至20%以下,主管机关会主动重新审查,符合资格者便可恢复补助,不一定需要另行申请。 健保费补助「20%门槛」怎么算? 台北市每月最高补助826元 根据台北市政府社会局现行规定,一般老人健保费补助对象包括年满65岁的长辈,以及年满55岁的原住民,但仍须符合户籍、居住及所得等条件。

其中,最近一年经税捐稽征机关核定的综合所得总额合计未达申报标准,或综合所得税核定税率未达20%,是主要所得审查条件。 如果长辈由子女申报扶养,也会涉及申报扶养者的所得数据。 这里的20%并不是指子女每月薪水被扣掉20%,而是申报综合所得税时,将所得总额扣除免税额及适用的扣除额后,依综合所得净额判定的税率级距。 以所得税率来看,5%、12%属于未达20%的级距;若核定税率已达20%,就不符合这项税率条件。 至于实际补助资格,还会涉及所得总额及其他申请条件,由主管机关依核定数据认定。 此外,台北市一般补助对象还须连续设籍台北市满一年,最近一年在国内居住至少183天,且未获其他政府机关全额补助健保费自付额。

符合资格者,每人每月最高可补助826元,实际保费低于826元,则依实际金额补助。 爸妈健保改挂低薪女儿名下就能领补助? 社会局揭关键 台北市社会局也曾针对类似情况提出解答。 有长辈表示,自己由所得税率20%的儿子申报扶养,但女儿的税率只有5%,想知道如果将健保转到女儿名下,能否取得老人健保费补助。 社会局明确指出,由于长辈在所得税申报上,仍是由税率20%的儿子列报扶养,即使健保改挂到税率5%的女儿名下,也不符合补助资格。 原因在于,报税扶养与健保眷属投保,是两套不同的制度。 依财政部规定,子女可以在符合条件下,将年满60岁的父母列报为受扶养亲属;至于健保制度,没有职业的父母则可依投保资格,以眷属身分依附子女加保。

65岁以上健保费三读修法! 中央补助也看20%税率门槛 立法院2026年10月16日三读通过《老人福利法》第22条修正案,明定符合所得条件的65岁以上长者,最近一年经税捐稽征机关核定的综合所得总额合计未达申报标准,或综合所得税税率未达20%者,未来由中央主管机关全额补助健保费。 目前部分地方政府已提供老人健保费补助,但各地资格与补助标准不尽相同。 此次三读修法则将所得条件及中央补助责任明定于法律。 虽然台北市现行制度与三读修法同样设有20%所得税率门槛,但高薪子女申报扶养父母是否影响中央补助资格,仍有待后续规定厘清。 三读通过就能免缴健保费吗?

新法上路前仍须正常缴费 根据中央社10月19日报导,行政院秘书长张惇涵当时表示,三读法案尚未送出立法院。 截至10月22日,全国法规数据库所刊载的现行《老人福利法》第22条,仍是修正前的内容,尚无新制已公布施行的官方确认信息。 在新法正式施行前,长者健保费仍依现行投保及地方补助规定计收。 如果父母目前已满65岁,却没有取得老人健保费补助,可以先确认是否由子女申报扶养、最近一年的综合所得税核定税率,以及户籍所在地的补助条件。 以台北市为例,过去因所得税率或居住条件不符而停止补助的长辈,社会局会定期重新审查;民众也可以在条件符合后,依规定检附最新年度综合所得税核定通知书等数据,主动申请恢复补助。

参考数据 台北市政府社会局:长辈由子女申报扶养,为何没有老人健保补助? 台北市政府社会局:儿子税率20%、女儿5%,更换健保投保对象是否有补助? 台北市政府社会局:老人健保补助对象、额度及恢复补助规定 财政部税务入口网:列报扶养直系尊亲属规定 中央健康保险署:被保险人及眷属投保身分 中央社,2026年10月16日:立院三读修正老人福利法,综所税率未达20%长者健保费中央补助 中央社,2026年10月19日:立院三读部分长者免健保费,张惇涵吁三思而后行 全国法规数据库:《老人福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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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爸妈已经65岁,退休后没有工作、也没有收入,却被高薪子女申报扶养,还能领取老人健保费补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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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政府社会局指出,当长辈由子女申报扶养,而子女的核定税率达20%,即使父母没有自行报税,也可能因此不符合补助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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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10月16日三读通过《老人福利法》第22条修正案,明定符合所得条件的65岁以上长者,健保费由中央全额补助,不过,新法尚未正式施行,实际适用仍须以后续公布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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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子女的综合所得税核定税率达20%,长辈就可能无法取得补助,即使父母本身没有收入,也不能直接认定符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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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局表示,未来若纳税义务人的核定税率降至20%以下,主管机关会主动重新审查,符合资格者便可恢复补助,不一定需要另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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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爸妈已经65岁,退休后没有工作、也没有收入,却被高薪子女申报扶养,还能领取老人健保费补助吗?依台北市现行规定,答案可能与子女的综合所得税核定税率有关。台北市政府社会局指出,当长辈由子女申报扶养,而子女的核定税率达20%,即使父母没有自行报税,也可能因此不符合补助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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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政府社会局指出,当长辈由子女申报扶养,而子女的核定税率达20%,即使父母没有自行报税,也可能因此不符合补助资格。 立法院10月16日三读通过《老人福利法》第22条修正案,明定符合所得条件的65岁以上长者,健保费由中央全额补助,不过,新法尚未正式施行,实际适用仍须以后续公布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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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出處:風傳媒(https://www.storm.mg/lifestyle/11174752)。原文發布時間:2026-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