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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骑机车戴安全帽是再平常不过的事,但在1997年以前的台湾,骑士不戴安全帽上路,竟然是常见的街头景象。 当年6月1日,政府正式全面取缔未戴安全帽的机车骑士与乘客,有人担心压坏发型,宁愿被罚也不肯戴,甚至有人看到警察,干脆熄火下车推着机车走。 其实,政府早在1967年就开始宣导戴安全帽,1976年曾准备取缔,最后却因安全帽规格问题喊停。 《风生活》整理国史馆历史文件、当年新闻报导、交通法规与医学研究,还原台湾从骑车不强制戴安全帽,到1997年正式全国开罚的历史,以及这项规定上路后带来的改变。 1997年骑机车强制戴安全帽!
有人看到警察,竟然直接下车推车 1997年6月1日,台湾正式全面取缔机车骑士及乘客未戴安全帽的行为,违规者由驾驶人负担500元罚锾。 如今看来理所当然的交通规定,当时却让不少民众一时难以适应,甚至出现许多令人哭笑不得的场面。 根据《联合报》1997年6月2日的报导,新制上路第一天,各地警方在重要路口展开取缔,有些骑士明明准备了安全帽,却没有戴在头上,而是放在机车脚踏板、绑在后座,或直接拿在手里。 等到远远看见警察,才匆忙停车戴上,也有人还来不及戴好,就被警方拦下开单。 新竹市甚至有骑士看到前方有警察站岗,索性熄火下车,改用推的方式牵着机车前进。 面对警员询问为什么不戴安全帽,骑士反驳自己只是在推车,并没有骑车,认为不应受到取缔。
当时还有部分女性骑士因为刚剪完或烫完头发,担心安全帽压坏发型,宁愿接受罚款也不愿戴上。 台湾以前骑机车不用戴安全帽? 1976年警方劝导10天,最后却没开罚 根据国史馆典藏数据,1967年12月,台湾省警务处已宣导民众骑机车应戴安全帽;1969年,台北市政府交通秩序督导会报也决定劝导骑士戴安全帽,并要求后座乘客不要侧坐。 到了1976年4月1日,台北市警察局采取更积极的措施,派员前往市区重要交通路口,对未戴安全帽的机车驾驶人及乘客展开为期10天的劝导。 这段历史还留下当年《台湾新生报》记者拍摄的照片,如今收录于国家文化记忆库,记录台北警方在路口宣导骑车戴安全帽的情景。
当时警方原定4月11日起开始取缔,但初期只举发、不处罚,后来又决定暂缓运行,准备改在7月1日与台湾省政府同步取缔。 然而,这项计划最终还是没有实现,原因是安全帽规格尚未完成审定,相关取缔措施因此作罢。 政府早就想强制戴安全帽,为什么拖了近30年才成功? 风生活 / 图解 台湾生活史 01 安全帽,为何花了 30年才全面开罚? 从劝导、取缔喊停,到全国强制上路。 1967 — 1997 30 年 从首次宣导到全国取缔 1967 安全帽开始被宣导 台湾省警务处宣导机车骑士戴安全帽。 1976 劝导10天,取缔却喊停 台北警方原定取缔,最后因合格安全帽规格尚未审定而作罢。
1979—1990 多次修法未能落实 1979年仍以宣导为主;1986年修法未果,1990年再提出修正案。 1994 台北短期试行 医学研究记录戴帽率由21%升至79%,措施约4个月后终止。 1997/6/1 全国正式取缔 驾驶人与后座乘客都须戴帽;未依规定配戴,由驾驶人负担新台币500元罚锾。 数据:国史馆/国家文化记忆库;JAMA(2011);《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1997年历史条文。 注:此图为事件顺序,不代表等距年份;1994年数据为台北市试行时的研究观察值。 1997年6月1日正式开罚!
骑士、乘客都要戴,违规罚500元 历经多年讨论,1997年1月22日公布的《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修正条文,终于明确规定,机车驾驶人及附载座人未戴安全帽,处驾驶人新台币500元罚锾。 交通部随后于同年5月9日修正发布《机器自行车驾驶人及附载座人戴安全帽实施及宣导办法》,要求安全帽必须符合检验标准,配戴时也要将扣带系紧,确保安全帽稳固戴在头上。 经过3月起的宣导期,1997年6月1日正式全面取缔。 根据《联合报》当年6月1日的报导,正式开罚前夕,不少民众担心受罚,赶往机车材料行购买安全帽,当时安全帽销售相当热络。 台北市政府也与民间团体合作举办机车游行,约四、五百名参与者戴着安全帽上街,提醒民众新规定即将实施。
不过,真正开始取缔后,警方很快遇到新的问题。 当时部分家长反映,市面上很难买到适合幼童头围的合格安全帽,另有民众因为头围过大、头部受伤或疾病,无法正常配戴安全帽。 《联合报》当年报导,交通部路政司曾表示,对于头部外伤或特殊原因无法戴安全帽的民众,可以提出相关证明,由各地主管机关及警方依实际情况弹性处理。 至于年幼乘客因头围太小找不到合适安全帽,主管机关当时则建议,为了安全,最好避免搭乘机车。 强制戴安全帽真的有用?
56家医院研究发现,头部外伤案例减少33% 2000年刊登于《美国公共卫生期刊》(American Journal of Public Health)的研究,由邱文达等学者搜集台湾56家主要医院数据,比较1997年6月1日强制戴安全帽实施前后各一年的机车事故头部外伤情况,合计分析8,795起病例。 风生活 / 图解 医学数据 02 强制戴安全帽后, 头部外伤少了多少? 台湾56家医院,在1997年6月1日政策实施前后各一年的病例比较。
病例数减少约 33% 少了1,725例(依研究数据计算) 同一比例尺的病例比较 规定实施前一年 5,260 例 规定实施后一年 3,535 例 图形基准:5,260例=100%;3,535例=67.2% 统计范围|56家医院,共8,795例 这是实施前后各一年的观察数据,并非全台事故总数;病例变化不能全部归因于安全帽规定。 数据:Chiu等(2000),American Journal of Public Health,90(5):793–796。 研究结果显示,实施前一年,这些医院收治的机车事故头部外伤病例共有5,260例;实施后一年降至3,535例,减少约33%。
研究也发现,患者的住院天数缩短、伤势严重程度下降,治疗结果亦有所改善。 不过,这项研究仅比较56家医院在政策实施前后的病例变化,不能代表全台所有机车事故,也无法将降幅完全归因于安全帽规定。 从当年有人宁愿受罚也不肯戴,到如今骑车前习惯先戴好安全帽,这顶曾经让不少人感到麻烦的帽子,早已悄悄融入台湾人的日常生活。 参考数据 国史馆、国家文化记忆库:〈台北市警察局宣导骑机车戴安全帽〉,1976年历史照片及1967年至1997年政策沿革。 《联合报》1997年6月1日、2日历史新闻:〈强制戴安全帽之前 寒冬骑机车的保暖法宝〉、〈安全帽有「带」无「戴」、头大者可不戴 首日强制戴安全帽上路状况多! 〉。
台北市法规查找系统:《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1997年1月22日历史条文。 交通部:《机器自行车驾驶人及附载座人戴安全帽实施及宣导办法》历史法规(该办法已于2005年10月19日废止)。 Chiu, W. T. 等人(2011),〈Implementation of a Motorcycle Helmet Law in Taiwan and Traffic Deaths Over 18 Years〉,JAMA。
Chiu, W. T. 等人(2000),〈The Effect of the Taiwan Motorcycle Helmet Use Law on Head Injuries〉,American Journal of Public Health,90(5),793–7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