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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解》台灣以前騎機車竟不用戴安全帽!政府勸了20多年仍難落實,直到「這1天」才全面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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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騎機車戴安全帽是再平常不過的事,但在1997年以前的台灣,騎士不戴安全帽上路,竟然是常見的街頭景象。當年6月1日,政府正式全面取締未戴安全帽的機車騎士與乘客,有人擔心壓壞髮型,寧願被罰也不肯戴,甚至有人看到警察,乾脆熄火下車推著機車走。

(Excerpt from the original lead, not a rewri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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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ll English translation is in progress; the text below is the original.

現在騎機車戴安全帽是再平常不過的事,但在1997年以前的台灣,騎士不戴安全帽上路,竟然是常見的街頭景象。 當年6月1日,政府正式全面取締未戴安全帽的機車騎士與乘客,有人擔心壓壞髮型,寧願被罰也不肯戴,甚至有人看到警察,乾脆熄火下車推著機車走。 其實,政府早在1967年就開始宣導戴安全帽,1976年曾準備取締,最後卻因安全帽規格問題喊停。 《風生活》整理國史館歷史檔案、當年新聞報導、交通法規與醫學研究,還原台灣從騎車不強制戴安全帽,到1997年正式全國開罰的歷史,以及這項規定上路後帶來的改變。 1997年騎機車強制戴安全帽!

有人看到警察,竟然直接下車推車 1997年6月1日,台灣正式全面取締機車騎士及乘客未戴安全帽的行為,違規者由駕駛人負擔500元罰鍰。 如今看來理所當然的交通規定,當時卻讓不少民眾一時難以適應,甚至出現許多令人哭笑不得的場面。 根據《聯合報》1997年6月2日的報導,新制上路第一天,各地警方在重要路口展開取締,有些騎士明明準備了安全帽,卻沒有戴在頭上,而是放在機車腳踏板、綁在後座,或直接拿在手裡。 等到遠遠看見警察,才匆忙停車戴上,也有人還來不及戴好,就被警方攔下開單。 新竹市甚至有騎士看到前方有警察站崗,索性熄火下車,改用推的方式牽著機車前進。 面對警員詢問為什麼不戴安全帽,騎士反駁自己只是在推車,並沒有騎車,認為不應受到取締。

當時還有部分女性騎士因為剛剪完或燙完頭髮,擔心安全帽壓壞髮型,寧願接受罰款也不願戴上。 台灣以前騎機車不用戴安全帽? 1976年警方勸導10天,最後卻沒開罰 根據國史館典藏資料,1967年12月,台灣省警務處已宣導民眾騎機車應戴安全帽;1969年,台北市政府交通秩序督導會報也決定勸導騎士戴安全帽,並要求後座乘客不要側坐。 到了1976年4月1日,台北市警察局採取更積極的措施,派員前往市區重要交通路口,對未戴安全帽的機車駕駛人及乘客展開為期10天的勸導。 這段歷史還留下當年《台灣新生報》記者拍攝的照片,如今收錄於國家文化記憶庫,記錄台北警方在路口宣導騎車戴安全帽的情景。

當時警方原定4月11日起開始取締,但初期只舉發、不處罰,後來又決定暫緩執行,準備改在7月1日與台灣省政府同步取締。 然而,這項計畫最終還是沒有實現,原因是安全帽規格尚未完成審定,相關取締措施因此作罷。 政府早就想強制戴安全帽,為什麼拖了近30年才成功? 風生活 / 圖解 台灣生活史 01 安全帽,為何花了 30年才全面開罰? 從勸導、取締喊停,到全國強制上路。 1967 — 1997 30 年 從首次宣導到全國取締 1967 安全帽開始被宣導 臺灣省警務處宣導機車騎士戴安全帽。 1976 勸導10天,取締卻喊停 台北警方原定取締,最後因合格安全帽規格尚未審定而作罷。

1979—1990 多次修法未能落實 1979年仍以宣導為主;1986年修法未果,1990年再提出修正案。 1994 台北短期試行 醫學研究記錄戴帽率由21%升至79%,措施約4個月後終止。 1997/6/1 全國正式取締 駕駛人與後座乘客都須戴帽;未依規定配戴,由駕駛人負擔新臺幣500元罰鍰。 資料:國史館/國家文化記憶庫;JAMA(2011);《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1997年歷史條文。 註:此圖為事件順序,不代表等距年份;1994年數據為台北市試行時的研究觀察值。 1997年6月1日正式開罰!

騎士、乘客都要戴,違規罰500元 歷經多年討論,1997年1月22日公布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條文,終於明確規定,機車駕駛人及附載座人未戴安全帽,處駕駛人新台幣500元罰鍰。 交通部隨後於同年5月9日修正發布《機器腳踏車駕駛人及附載座人戴安全帽實施及宣導辦法》,要求安全帽必須符合檢驗標準,配戴時也要將扣帶繫緊,確保安全帽穩固戴在頭上。 經過3月起的宣導期,1997年6月1日正式全面取締。 根據《聯合報》當年6月1日的報導,正式開罰前夕,不少民眾擔心受罰,趕往機車材料行購買安全帽,當時安全帽銷售相當熱絡。 台北市政府也與民間團體合作舉辦機車遊行,約四、五百名參與者戴著安全帽上街,提醒民眾新規定即將實施。

不過,真正開始取締後,警方很快遇到新的問題。 當時部分家長反映,市面上很難買到適合幼童頭圍的合格安全帽,另有民眾因為頭圍過大、頭部受傷或疾病,無法正常配戴安全帽。 《聯合報》當年報導,交通部路政司曾表示,對於頭部外傷或特殊原因無法戴安全帽的民眾,可以提出相關證明,由各地主管機關及警方依實際情況彈性處理。 至於年幼乘客因頭圍太小找不到合適安全帽,主管機關當時則建議,為了安全,最好避免搭乘機車。 強制戴安全帽真的有用?

56家醫院研究發現,頭部外傷案例減少33% 2000年刊登於《美國公共衛生期刊》(American Journal of Public Health)的研究,由邱文達等學者蒐集台灣56家主要醫院資料,比較1997年6月1日強制戴安全帽實施前後各一年的機車事故頭部外傷情況,合計分析8,795起病例。 風生活 / 圖解 醫學數據 02 強制戴安全帽後, 頭部外傷少了多少? 台灣56家醫院,在1997年6月1日政策實施前後各一年的病例比較。

病例數減少約 33% 少了1,725例(依研究數據計算) 同一比例尺的病例比較 規定實施前一年 5,260 例 規定實施後一年 3,535 例 圖形基準:5,260例=100%;3,535例=67.2% 統計範圍|56家醫院,共8,795例 這是實施前後各一年的觀察資料,並非全臺事故總數;病例變化不能全部歸因於安全帽規定。 資料:Chiu等(2000),American Journal of Public Health,90(5):793–796。 研究結果顯示,實施前一年,這些醫院收治的機車事故頭部外傷病例共有5,260例;實施後一年降至3,535例,減少約33%。

研究也發現,患者的住院天數縮短、傷勢嚴重程度下降,治療結果亦有所改善。 不過,這項研究僅比較56家醫院在政策實施前後的病例變化,不能代表全台所有機車事故,也無法將降幅完全歸因於安全帽規定。 從當年有人寧願受罰也不肯戴,到如今騎車前習慣先戴好安全帽,這頂曾經讓不少人感到麻煩的帽子,早已悄悄融入台灣人的日常生活。 參考資料 國史館、國家文化記憶庫:〈臺北市警察局宣導騎機車戴安全帽〉,1976年歷史照片及1967年至1997年政策沿革。 《聯合報》1997年6月1日、2日歷史新聞:〈強制戴安全帽之前 寒冬騎機車的保暖法寶〉、〈安全帽有「帶」無「戴」、頭大者可不戴 首日強制戴安全帽上路狀況多! 〉。

臺北市法規查詢系統:《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1997年1月22日歷史條文。 交通部:《機器腳踏車駕駛人及附載座人戴安全帽實施及宣導辦法》歷史法規(該辦法已於2005年10月19日廢止)。 Chiu, W. T. 等人(2011),〈Implementation of a Motorcycle Helmet Law in Taiwan and Traffic Deaths Over 18 Years〉,JAMA。

Chiu, W. T. 等人(2000),〈The Effect of the Taiwan Motorcycle Helmet Use Law on Head Injuries〉,American Journal of Public Health,90(5),793–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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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騎機車戴安全帽是再平常不過的事,但在1997年以前的台灣,騎士不戴安全帽上路,竟然是常見的街頭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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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6月1日,政府正式全面取締未戴安全帽的機車騎士與乘客,有人擔心壓壞髮型,寧願被罰也不肯戴,甚至有人看到警察,乾脆熄火下車推著機車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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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政府早在1967年就開始宣導戴安全帽,1976年曾準備取締,最後卻因安全帽規格問題喊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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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生活》整理國史館歷史檔案、當年新聞報導、交通法規與醫學研究,還原台灣從騎車不強制戴安全帽,到1997年正式全國開罰的歷史,以及這項規定上路後帶來的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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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騎機車強制戴安全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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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quently Asked Questions (FAQ)

這則新聞的重點是什麼?

現在騎機車戴安全帽是再平常不過的事,但在1997年以前的台灣,騎士不戴安全帽上路,竟然是常見的街頭景象。當年6月1日,政府正式全面取締未戴安全帽的機車騎士與乘客,有人擔心壓壞髮型,寧願被罰也不肯戴,甚至有人看到警察,乾脆熄火下車推著機車走。其實,政府早在1967年就開始宣導戴安全帽,1976年曾準備取締,最後卻因安全帽規格問題喊停。

原文提到哪些關鍵數字?

當年6月1日,政府正式全面取締未戴安全帽的機車騎士與乘客,有人擔心壓壞髮型,寧願被罰也不肯戴,甚至有人看到警察,乾脆熄火下車推著機車走。 其實,政府早在1967年就開始宣導戴安全帽,1976年曾準備取締,最後卻因安全帽規格問題喊停。

這則新聞的原始出處與發布時間?

原始出處:風傳媒(https://www.storm.mg/lifestyle/11174565)。原文發布時間:2026-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