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正文
出表日期: 1151021 发言日期: 1151020 发言时间: 181645 公司代号: 1314 公司名称: 中石化 主旨 : 代重要子公司鼎越开发(股)公司公告该公司业已就联贷案 与联贷金融机构达成协议。 符合条款: 第27款 事实发生日: 1151020 说明: 1.事实发生日:115/10/20 2.债权银行名称:台湾新光商业银行等8家金融机构 3.发生缘由:鼎越公司与银行之联合授信契约之授信期间将于115年11月5日届期, 经协商之后已达成效期展延一年之协议。 4.公司与债权银行召开协商会议之协商结果:经与授信联贷金融机构协商后, 参贷银行同意展延授信期限一年,展延后授信期间届期日为116年11月5日。
根据协议,鼎越公司承诺分别于116年3月偿还5亿元及116年9月偿还5亿元。 5.因应措施:本公司及鼎越公司将运行后续相关作业。 6.其他应叙明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