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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交所今(20)日召开董事会,通过修正「营业细则」第79条之2,拟取消投资人参与创新板交易前必须签署「风险预告书」的规定,相关修正案将陈报主管机关同意,后续才会正式对外发布。 证交所说明,创新板开设已逾5年,相关信息揭露机制日趋完善,投资人对于交易风险也具备一定程度的认识,加上国际主要资本市场普遍并未要求投资人在首次交易上市股票前签署风险预告书,为了接轨国际市场,证交所决定调整相关规定,简化投资人参与创新板的交易进程。 除了取消创新板交易前签署风险预告书的规定外,证交所董事会也通过4家公司股票上市申请案,并将陈报主管机关。
其中,英属开曼群岛商科络达股份有限公司(CAROTA Corporation)申请普通股45,214,998股于创新板第一上市,经证交所有价证券上市审议委员会审议后,建议董事会同意其上市,并获董事会通过。 另外3家公司则为大大宽带股份有限公司、贝尔威勒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旭东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申请已公开发行普通股60,000,000股、64,600,000股及78,840,000股上市。 3家公司申请案均经上市审议委员会审议,建议董事会同意上市,并获董事会通过,后续将依进程陈报主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