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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度失能者,往往无法自理生活,甚至长期卧床,连翻身、如厕都需要有人协助。 民间团体呼吁,外籍看护人力有限,政府应优先保障重度失能家庭的聘雇权。 家庭照顾者关怀总会秘书长陈景宁表示,「面对比较健康长辈的照顾,跟要照顾一个比较重度失能者,我想很多外籍看护的选择,就会比较避重就轻,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还是希望政府的这种,关于外籍很宝贵的这种看护人力,应该要优先提供给重度失能的家庭。 」不过,也有团体提醒,照顾需求不能只看失能程度。 部分轻度失智长者,已经出现走失风险,需要有人随时陪伴,如果家属还得上班,同样面临照顾难题。
失智老人社会福利基金会社工处长陈俊佑指出,「长辈有些虽然他还不是失能、失智那么严重,可是他在轻中度的时候,已经开始会有走失的问题,这个反而是需要有人一直跟着,所以就需要有外籍的人能够来照顾。 」照护集团首席执行官朱伟仁说,「重度失能家庭的聘雇来讲,给予补贴一些薪资,让他们可以加给给这些外籍监护工,因为他们来台以后,他还是有权利可以转换雇主。 」身障联盟表示,站在外籍看护立场,因能自由选择雇主,当他们在照顾重度障碍者时,往往心理压力和实际照顾付出的生理时间较长,并非身障者不愿使用长照服务。 身心障碍联盟秘书长洪心平指出,「减免就安费先减轻大家的负担,再叫这些不得不聘外籍的人去付就业安定费,这个太双重剥皮了。
」针对民间团体不同声音,劳动部回应,先前已与卫福部协商,推出「轻重分流、重症优先」等六大配套措施。 重症家庭从申请到聘雇,全程优先处理,一般案件则依申请量,依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