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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消息
(中央社记者 萧博阳 南投县16日电)南投县环保局召开垃圾处理中心环评范畴界定会议,林姓农民抗议时打破环保局借来使用的会议桌,被依犯损坏公务员职务上掌管之物品罪判处有期徒刑2月,可易科罚金。可上诉。
南投县无垃圾焚化炉须依赖外县市协助处理,南投县政府规划在名间乡新民村兴建南投县垃圾处理及再生能源中心,今年1月至5月召开多场环境影响评估范畴界定会议,名间乡反焚化炉自救会、彰化县环境保护联盟等团体及名间乡长陈翰立、农民到场表达选址不当。
根据南投地方检察署检察官声请简易判决处刑书,林男民国115年4月15日上午在南投县妇幼馆,参与南投县政府环境保护局召开「南投县垃圾处理及再生能源中心第2阶段环境影响评估范畴界定会议」第3次延续会议,对于未能满足抗议诉求,心生不满而打破桌面。
根据检方书面数据,会议现场摆放的长条会议桌是妇幼馆管理单位南投县政府社会及劳动局所有,并委由当时借用妇幼馆召开会议的南投县环保局主任秘书吴启文职务上掌管,林男竟基于损坏公务员职务上掌管物品犯意,徒手拍打桌面数下,导致桌面破裂而损坏公务员职务上掌管物品。
林男于警询及侦查中坦承犯行并称,因为主席和南投县环保局没有要听农民诉求,他情绪较激动等语;南投地方法院审酌被告未控制情绪,恣意损坏公务员职务上掌管物品,但坦承犯行并愿调解及赔偿损害,虽告诉人无调解意愿,仍可见被告悔过之意,犯后态度尚佳,依犯损坏公务员职务上掌管之物品罪判刑2月。(编辑:林恕晖)115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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