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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选会今(16)日举行委员会议,审查通过115年直辖市长、直辖市议员、县(市)长及县(市)议员选举候选人资格,各直辖市、县(市)选举委员会将于10月23日办理候选人姓名号次抽签。 中选会指出,登记直辖市议员候选人部分,有5人不符合规定,登记县(市)议员者则有5人不符规定。 其中新党游智彬因114年4月16日才缴附丧失中国大陆户籍证明,在台湾设有户籍尚未满10年,不得登记为候选人。
直辖市议员、县市议员各5人参选资格不符规定 中选会表示,直辖市长候选人部分受理登记计23人,均符合规定;直辖市议员候选人部分,受理登记计610人,符合规定者605人,不符合规定者5人;县(市)议员候选人部分,受理登记计892人,符合规定者887人,不符合规定者5人。 其中,台北市不符合规定者计1人,中选会说明,游智彬出生地为福建省漳浦县,84年7月17日凭入境证设籍,为原大陆地区人民,经台北市选举委员会及本会查证,游于114年4月16日缴附丧失中国大陆户籍证明,自完成缴附丧失中国大陆户籍证明之日起算,其在台湾设有户籍尚未满10年,不得登记为候选人。
中选会指出,新北市不符合规定者计1人,林正峰因帮助犯洗钱防制法第14条第1项之一般洗钱罪,经基隆地方法院判决,处有期徒刑2月,并科罚金新台币2万元,罚金如易服劳役,以新台币1千元折算1日,均缓刑2年确定,依《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26条第6款规定,不得登记为候选人。 桃园市则有1人不符合规定,中选会表示,萧湘瀚因犯妨害公务等案件,经桃园地方法院判决,其中不得易科有期徒刑部分应运行有期徒刑2年8月;得易科有期徒刑部分应运行有期徒刑1年,如易科罚金,以新台币1千元折算1日确定,尚未运行完毕,依《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26条第9款规定,不得登记为候选人。
中选会说,台中市第13选举区郑伯其共同犯《刑法》第339条第1项诈欺取财罪及《刑法》第339条之4三人以上共同犯诈欺取财罪,经台中地方法院判决,处应运行有期徒刑1年6月,缓刑3年;台南市第7选举区曹𬀩国因犯《枪砲弹药刀械管制条例》第8条第4项非法持有空气枪罪,经台南地方法院判决,处有期徒刑1年7月,并科罚金新台币3万元,罚金如易服劳役,以新台币1千元折算1日,缓刑4年确定,依《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26条第6款规定,不得登记为候选人。 县(市)议员候选人部分,分别为云林县第4选举区钟任明、嘉义县第6选举区何博伦、花莲县第5选举区周骏宥、金门县第1选举区石永城、基隆市第3选举区张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