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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台积电产能配额后,客户能否再转给其他公司? 台积电(2330)董事长暨总裁魏哲家今(15)日在法说会明确表示,公司原则上不允许客户转租或拍卖产能。 少数特定情况下,客户可以通过授权协议合作,但这不是常态,规模也非常小。 法人在问答时提及,部分客户谈到晶圆产能的次级市场,也就是一家客户把取得的晶圆配额转给另一家,因此询问这是否已成为趋势,以及台积电是否允许。 魏哲家直接否认这是新的策略或做法,并表示:「我们不允许客户转租或拍卖产能。 」 特定授权合作属少数个案 对于例外情况,魏哲家说明,部分客户可通过光罩授权协议进行合作,但他随即强调,这不是公司的惯常做法,数量「非常、非常少」。
这项说明区分了自由转售产能配额,以及具特定授权安排的客户合作。 台积电并未在会中公布相关客户名称、交易条件或个案数量,也未表示配额转租、拍卖已成为一般性的产能取得管道。 对于限制的法律或契约原因,管理层没有在此次答复中进一步展开,因此不能直接将其归因于专利问题,或认定特定个案规模小,必然是产能紧缺所造成。 客户配额转让,与公司跨制程调度不同 这次问答讨论的是客户间的配额转让,与台积电自行调整设备、增加不同制程供给,是两件不同的事。 魏哲家在同场法说会说明,公司持续在台湾转换5纳米设备,支持3纳米产能,并推进7纳米、5纳米与3纳米之间的弹性产能支持。 这些措施属于台积电自身的生产配置与效率改善,不代表允许客户把配额自由转售。
在需求高于供给的情况下,台积电一方面增加新厂与既有产线产出,另一方面也重申客户取得产能后的使用原则:不允许转租或拍卖,少数授权合作则不能视为普遍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