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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消息
(中央社记者 吴欣纭 台北14日电)中华电信工会因采取不同分会进行罢工投票等方式,遭资方质疑适法性,劳动部今天说,罢工投票属工会自治行为,只要是会员直接、无记名投票就合法,尊重工会行使法律权利。
中华电信工会诉求延后劳工强制退休年龄、提高劳退新制雇主提拨率至15%以上、团体协约修约协商及加薪等与资方协商未果,今天正式启动罢工投票。
由于中华电信工会考量会员人数近2万人,因此采取由不同分会进行罢工投票方式,但中华电信资方昨天发函提出质疑,认为工会罢工投票进程有适法性疑虑。
对于资方函文,中华电信工会今天声明,关于罢工投票格式、投票流程设计,都与律师进行讨论,甚至发函向劳动部请求释疑,各项作法也都依照劳资争议处理法规定进行;而中华民国全国总工会也发新闻稿,认为资方此举恐对工会会员造成寒蝉效应,甚至妨碍工会依法行使权利,涉嫌违反「工会法」规定,要求公司立即撤回公函。
劳动部官员今天向中央社记者表示,罢工投票属工会自治行为,会有很多样态,只要让会员直接且无记名投票就属于合法。
官员表示,尊重中华电信工会行使法律权利,但行使过程中一定要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也呼吁双方持续沟通协商、凝聚共识。(编辑:李亨山)115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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