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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过世还欠朋友500万元,子女拿出借据就能少缴遗产税吗?财政部提醒:只有签名还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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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L;DR · 这代表什么

父母过世后,子女除了要清点存款、房屋等遗产,也可能意外发现长辈生前尚未还清的债务。假设爸爸过世后,家人在整理文档时找到一张500万元的借据,上面记载爸爸曾向朋友借款,还有他的亲笔签名。家人原以为这张借据就能证明债务存在,申报遗产税时却可能没那么简单。

(摘自原文导言,非改写)

新闻正文

完整中文翻译制作中,以下为原文。

父母过世后,子女除了要清点存款、房屋等遗产,也可能意外发现长辈生前尚未还清的债务。 假设爸爸过世后,家人在整理文档时找到一张500万元的借据,上面记载爸爸曾向朋友借款,还有他的亲笔签名。 家人原以为这张借据就能证明债务存在,申报遗产税时却可能没那么简单。 根据财政部税务入口网说明,被继承人生前尚未清偿的债务,符合规定确实可以从遗产总额中扣除,但私人借贷不能只凭借据就认定符合扣除条件,还必须提出资金交付及未偿余额等证明。 爸爸过世还欠朋友500万元,遗产税可以扣掉这笔钱吗? 根据《遗产及赠与税法》第17条第1项第9款规定,被继承人死亡前尚未清偿的债务,只要具有确实证明,就可以自遗产总额中扣除。

换句话说,遗产税并非完全不考虑死者留下的债务,而是允许符合规定的未偿债务,从遗产总额中减除。 例如,爸爸生前曾向朋友借款500万元,直到过世都没有偿还。 如果这笔借款确实存在,且能提出相关证明,继承人便可以依法申报未偿债务扣除额。 不过,能从遗产总额扣除500万元,不代表遗产税就能直接少缴500万元。 未偿债务属于计算课税遗产净额时的扣除项目,实际应纳税额仍须依遗产总额、免税额、各项扣除额及适用税率计算。 若减除相关扣除额及免税额后,已没有课税遗产净额,就不会产生应纳遗产税。 爸爸亲笔签名的借据还不够! 私人借款要看3类证明 不少人可能认为,只要爸爸生前有写借据,甚至亲笔签名、盖章,就足以证明这笔债务存在。

但在遗产税申报上,借据只是证明文档的一部分,并不代表国税局一定会全额认列。 财政部税务入口网在「被继承人死亡前未清偿的债务,可否自遗产总额中扣除? 」官方问答中指出,私人借款债务应检附以下数据: 借据: 用以佐证借贷双方的借款关系。 原借款资金支付证明: 例如借贷双方存折影本、汇款单等,用来佐证当初确实有交付借款。 债权人出具的未清偿余额证明: 证明被继承人死亡时,究竟还有多少款项尚未偿还。 也就是说,假设爸爸与朋友签订500万元借据,但子女找不到当年的汇款纪录,也无法提出其他足以佐证资金实际交付的数据,就可能影响扣除额的认定。 如果没有银行汇款纪录,继承人仍须提出其他足以佐证实际借贷及资金交付的证据,供国税局查核。

真正的关键不是有没有亲笔签名,而是能不能证明这笔钱确实借出,以及爸爸过世时仍有多少债务尚未清偿。 借了500万元,生前已还200万元! 申报遗产税不能把500万元全扣掉 除了证明当初真的有借钱,继承人还必须注意另一件事:借据上的金额,不一定等于死亡时尚未清偿的金额。 例如,爸爸10年前向朋友借了500万元,但生前陆续偿还200万元,直到过世仍欠300万元。 这种情况下,即使原本的借据写着500万元,符合规定可申报扣除的未偿债务,原则上仍是剩下的300万元,而不是最初借款的500万元。 因此,财政部要求检附债权人出具的未清偿余额证明,就是为了确认被继承人死亡当时,究竟还有多少债务尚未清偿。

申报时也应逐笔填写债权人的姓名或名称、住址及未偿债务金额,并检附相关证明文档。 爸爸重病期间才向朋友借钱,还要注意借来的钱去了哪里 另一个容易被忽略的情况,是被继承人因重病无法处理事务期间,曾向他人借款。 根据《遗产及赠与税法施行细则》第13条规定,被继承人死亡前因重病无法处理事务期间举债、出售财产或提领存款,如果继承人无法证明相关资金的用途,该笔款项仍应列入遗产课税。 例如,爸爸因重病已无法处理事务,期间曾向他人借款,但子女无法说明这笔资金实际用在什么地方,就可能涉及借款资金须并入遗产计算的问题。 不过,借款资金须计入遗产,与未清偿债务能否扣除,是两个不同的认定问题。

也就是说,即使借款资金因无法证明用途而列入遗产,符合规定的未偿债务仍可另外依法申报扣除。 家人过世留下私人债务,申报遗产税前要注意什么? 父母生前向亲友借款,与银行贷款相比,往往较缺乏完整的金融纪录。 因此,继承人申报遗产税前,除了整理借据,也应确认当年的资金交付、后续还款,以及死亡时的未偿余额。 有借据只是第一步,能否提出足以证明债务确实存在的数据,才是国税局是否准予扣除的关键。 数据源 财政部税务入口网:3511 被继承人死亡前未清偿的债务,可否自遗产总额中扣除? 全国法规数据库:《遗产及赠与税法》第17条 财政部税务入口网:3413 被继承人生前出售财产及举债所得资金,应如何申报课征遗产税?

全国法规数据库:《遗产及赠与税法施行细则》第13条 本文内容仅供一般信息参考,实际税务认定仍应依个案事实、相关证明文档及主管机关最新法规与审核结果为准。

引用级事实单元(F-Units)

父母过世后,子女除了要清点存款、房屋等遗产,也可能意外发现长辈生前尚未还清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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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设爸爸过世后,家人在整理文档时找到一张500万元的借据,上面记载爸爸曾向朋友借款,还有他的亲笔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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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过世还欠朋友500万元,遗产税可以扣掉这笔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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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遗产及赠与税法》第17条第1项第9款规定,被继承人死亡前尚未清偿的债务,只要具有确实证明,就可以自遗产总额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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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爸爸生前曾向朋友借款500万元,直到过世都没有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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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F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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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过世后,子女除了要清点存款、房屋等遗产,也可能意外发现长辈生前尚未还清的债务。假设爸爸过世后,家人在整理文档时找到一张500万元的借据,上面记载爸爸曾向朋友借款,还有他的亲笔签名。家人原以为这张借据就能证明债务存在,申报遗产税时却可能没那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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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則新聞的原始出處與發布時間?

原始出處:風傳媒(https://www.storm.mg/lifestyle/11171848)。原文發布時間:2026-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