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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法务部专委退休后帮友人查个资 高院二审再判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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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L;DR · 这代表什么

(中央社记者 林长顺 台北14日电)法务部罗姓前专门委员被控帮友人查证他人在监在押状况,被依违反个资法、泄密等罪起诉。新北地院认为罗男行为时已退休非公务员,自身也未获取利益,判决无罪。高院今天驳回上诉,可上诉。

(摘自原文导言,非改写)

新闻正文

完整中文翻译制作中,以下为原文。

中央消息

(中央社记者 林长顺 台北14日电)法务部罗姓前专门委员被控帮友人查证他人在监在押状况,被依违反个资法、泄密等罪起诉。新北地院认为罗男行为时已退休非公务员,自身也未获取利益,判决无罪。高院今天驳回上诉,可上诉。

根据判决,罗男于民国96年至109年担任法务部综合规划司专门委员,罗男107年间经他人介绍认识萧姓民众,萧姓民众于110年2月间因朋友向李姓民众讨债未果,为了确认李姓民众是否在监关押,萧姓民众委托罗男查找李姓民众在监在押情形。

检方指控,罗男利用其对于矫正署台北联系处承办人的职务影响力,指示不知情的承办人查找,并用LINE回传「有--禁见--银行法」等语给萧姓民众,依刑法公务员泄漏国防以外之秘密罪、个人数据保护法公务员假借职务上机会非法利用他人个人数据等罪起诉罗男。

新北地方法院认为,罗男行为时已退休,不具公务员身分,不符合公务员泄密的构成要件,且罗男未因该行为获取金钱、礼品等利益,且罗男与李姓民众素不相识、也不知萧姓友人询问的目的,难认有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损害他人利益等意图,因此判决罗男无罪。(编辑:林恕晖)115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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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记者 林长顺 台北14日电)法务部罗姓前专门委员被控帮友人查证他人在监在押状况,被依违反个资法、泄密等罪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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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判决,罗男于民国96年至109年担任法务部综合规划司专门委员,罗男107年间经他人介绍认识萧姓民众,萧姓民众于110年2月间因朋友向李姓民众讨债未果,为了确认李姓民众是否在监关押,萧姓民众委托罗男查找李姓民众在监在押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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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记者 林长顺 台北14日电)法务部罗姓前专门委员被控帮友人查证他人在监在押状况,被依违反个资法、泄密等罪起诉。新北地院认为罗男行为时已退休非公务员,自身也未获取利益,判决无罪。高院今天驳回上诉,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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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判决,罗男于民国96年至109年担任法务部综合规划司专门委员,罗男107年间经他人介绍认识萧姓民众,萧姓民众于110年2月间因朋友向李姓民众讨债未果,为了确认李姓民众是否在监关押,萧姓民众委托罗男查找李姓民众在监在押情形。

這則新聞的原始出處與發布時間?

原始出處:中央社(https://www.cna.com.tw/news/asoc/202610140081.aspx)。原文發布時間:2026-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