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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湾,无论到超商买饮料、去餐厅吃饭,结帐时拿到一张统一发票,就有机会对中最高1000万元的特别奖。 不过,这项台湾人习以为常的制度,背后其实藏着一个问题:政府为什么愿意拿出这么多钱,让民众每两个月就有一次中大奖的机会? 事实上,台湾早在1951年就开始实施统一发票给奖制度,当初设立这套办法,并不是单纯为了发奖金,而是希望通过中奖诱因,鼓励民众向商家索取发票,让交易留下纪录,减少业者隐匿营业额的空间,进而防止逃漏税、增加税收。 统一发票怎么诞生的? 1951年开始实施 根据财政部财政史料陈列室记载,台湾统一发票给奖制度的起源,可以追溯至1950年底。
当时台湾省政府财政厅长任显群研拟《台湾省营利事业统一发货票办法》及《台湾省营利事业统一发货票给奖暂行办法》,并于1951年1月1日正式实施。 当时政府面临的一个问题,是如何掌握商家的实际销售情形。 如果交易没有留下完整凭证,税捐机关便不容易确认业者实际做了多少生意,也难以判断申报的营业额是否正确。 于是,政府把消费者也拉进这套制度里。 只要拿到发票就有机会中奖,民众自然更愿意主动索取,店家依法开立发票后,交易也就留下可以查核的纪录。 根据财政部史料,1951年台湾营业税收入达5100多万元,相较前一年的2900多万元,增加约75%,统一发票制度上路后,税收规模也明显成长。 买东西为什么要拿发票?
一张购物凭证也是查税工具 统一发票不只是消费者的购物凭证,也是税捐机关掌握商家销售情形的重要数据。 至于部分小规模营业人,依法可以免用统一发票,因此没有拿到发票,也不代表店家一定违法。 统一发票奖金从哪里来? 政府提拨营业税收入3%支应 既然统一发票每期都有机会开出1000万元特别奖,这笔奖金究竟从哪里来? 根据《统一发票给奖办法》第16条规定,统一发票中奖奖金、各项宣传、数据调查与稽查费用、检举奖金,以及统一发票发售和专责单位所需经费,由全年营业税收入总额中提拨3%支应。 这笔经费除了奖金,也涵盖宣传、稽查等相关支出。 这项提拨比例并非一直维持3%。
财政部史料指出,1980年营业税法修订时,规定由全年营业税收入提拨1%,到了1988年才提高至3%,以配合新制营业税实施后,收银机统一发票大量给奖的需求。 以前统一发票没有1000万元! 早年竟然靠爱国奖券对奖 现在台湾人每逢单月25日,就会关心统一发票开奖号码,但早年的对奖方式,和今天其实很不一样。 根据财政部史料,1951年统一发票给奖制度刚开始实施时,并不是另外开出完整的中奖号码,而是利用当时「爱国奖券」的特奖号码作为对奖依据。 当年的奖金算法也和现在不同,特奖按照发票金额的50倍计算,但如果发票金额超过1000元,仍以1000元计算,因此最高奖金为5万元。
国立台湾历史博物馆至今还收藏着一张1951年7月14日,由台北市耀裕绸布庄开立的「台湾省营利事业统一发货票」。 这张发票记录了当年购买布料的交易内容,背面还印有对奖办法,也留下台湾早期发票曾与爱国奖券链接的历史痕迹。 财政部史料还记载,过去统一发票开奖时,当日晚报及隔日早报的销售量都会明显增加,可见对发票早已是许多台湾人的共同记忆。 统一发票1000万元什么时候开始的? 2011年才有千万特别奖 根据财政部赋税署2026年10月5日公布的数据,从2011年1至2月期开始,截至2026年5至6月期,累计93期共有1302张符合兑领资格的千万元特别奖中奖发票,其中986张已完成兑领。
为了鼓励民众使用载具保存发票,财政部自2013年7至8月期起增设云端发票专属奖,最初只有2000元奖项,之后又陆续增加100万元、500元及800元等奖别。 如今一支手机、一组载具条码,就能取代过去塞满皮夹、口袋的纸本发票,对奖这件事也逐渐从翻找一张张纸条,变成手机里的一个通知。 从1951年的手写统一发货票,到爱国奖券对奖,再到今天的千万元特别奖、手机条码与云端发票,改变的不只是发票长什么样子,也是一代又一代台湾人的消费习惯。 下次到超商结帐时,店员再问一句「发票要存载具吗」,这个再普通不过的日常对话,其实连着75年前的一套制度设计。 一张发票,对消费者来说,也许只是一次中奖的机会;对政府来说,却是让每一笔交易留下痕迹的方法。
参考数据 财政部财政史料陈列室〈统一发票重要史料〉 全国法规数据库《统一发票给奖办法》 全国法规数据库《统一发票使用办法》 国立台湾历史博物馆〈民国40年耀裕绸布庄开立台湾省营利事业统一发货票〉 财政部赋税署2026年10月5日新闻稿〈统一发票特别奖已创造986位千万富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