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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表日期: 1151013 发言日期: 1151012 发言时间: 150447 公司代号: 8473 公司名称: 山林水 主旨 : 代母公司鹤京企业(股)公司公告 通过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竞业禁止限制 符合条款: 第21款 事实发生日: 1151012 说明: 1.股东会决议日:115/10/12 2.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董事姓名及职称:董事 1.力麒建设(股)公司代表人 郭济安 2.力麒建设(股)公司代表人 郭济纲 3.力麒建设(股)公司代表人 郭亚婷 4.力麒建设(股)公司代表人 游本胜 5.力麒建设(股)公司代表人 吴人杰 6.香港商北控水务(香港)有限公司代表人 李海枫 7.京泰发展有限公司代表人 赵德强 3.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项目:与本公司营业范围相同或类似之公司 4.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期间:任职本公司董事之职务期间 5.决议情形(请依公司法第209条说明表决结果): 经主席征询全体出席股东无异议照案通过 6.所许可之竞业行为如属大陆地区事业之营业者,董事姓名及职称 (非属大陆地区事业之营业者,以下请输〝不适用〞):不适用 7.所担任该大陆地区事业之公司名称及职务:不适用 8.所担任该大陆地区事业地址:不适用 9.所担任该大陆地区事业营业项目:不适用 10.对本公司财务业务之影响程度:不适用 11.董事如有对该大陆地区事业从事投资者,其投资金额及持股比例:不适用 12.其他应叙明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