ニュース本文
出表日期: 1151013 發言日期: 1151012 發言時間: 150447 公司代號: 8473 公司名稱: 山林水 主旨 : 代母公司鶴京企業(股)公司公告 通過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限制 符合條款: 第21款 事實發生日: 1151012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15/10/12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事 1.力麒建設(股)公司代表人 郭濟安 2.力麒建設(股)公司代表人 郭濟綱 3.力麒建設(股)公司代表人 郭亞婷 4.力麒建設(股)公司代表人 游本勝 5.力麒建設(股)公司代表人 吳人傑 6.香港商北控水務(香港)有限公司代表人 李海楓 7.京泰發展有限公司代表人 趙德強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