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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出已缴款的罚单,民众越想越不甘心。 70多岁的虞先生6月到高雄阮综合医院看诊,回家后发现医院疑似多给药,便到医院反映此事,却跟药师起口角。 当事人虞先生表示,「 发现误会我说抱歉、我弄错了,就去挂号柜台跟他讲,事情是这样,后来又保全公司过来说,你们在吵什么,我就讲给他听,他说你还要再去跟药剂师道歉,我一道歉就出问题了,我一去道歉,他们两个药师就很凶。 」虞先生表示他在保全陪同下回药局道歉,药师仍言语责备,他才情绪激动地说你发神经了,但隔天有托院方再次致歉。 不料7月却收到卫生局罚单,被认定违反《医疗法》的公然侮辱,以致妨碍医疗业务运行,遭裁处3万罚锾。
虞先生家属指出,「这个案可以成立,那以后每一次,你只要病人跟任何一个人,跟柜台也好跟哪讲一句话,不高兴的话,它就可以给你判了。 」一句话罚3万,让虞先生跟家属认为处罚过重,但提出诉愿后却被卫生局驳回。 对此,民众看法不一。 高雄市民郭先生提及,「来医院,情绪要自己控制好。 」高雄市民梁先生说道,「罚太高了,应该医院要通融一下啦,医院就是要救人的嘛。 」针对冲突,院方表示面对医疗暴力,有通报卫生主管机关的义务并尊重裁决。 卫生局则解释,双方口角导致药师需分神应对,已干扰现场作业及秩序。
高雄市卫生局医政事务科科长颜丽霜表示,「依医院通报及相关事证,当事人经药师说明后仍持续争执,并于警卫陪同下再次返回药局指责药师,过程历时近10分钟,另有药师介入协调。 」卫生局强调保障民众申诉权益,不代表容许妨碍医疗业务,此案已进入诉愿进程,会尊重法定救济权利,并坚守依法行政及医疗暴力零容忍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