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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县政府环保局提醒,115年第3季固定污染源空气污染防制费(以下简称空污费)申报作业自10月1日至10月31日止,时值进入秋冬空气品质不良季节,环保局呼吁县内列管事业单位,不仅需依规定期限如实完成申报与缴费,更鼓励业者提早布局减排措施;期盼企业在发展经济的同时,也能落实环境保护,维护苗栗县的空气品质。 苗栗县政府环保局局长沈凤台表示,每年 10 月至隔年 3 月,受限于大气扩散条件不佳,空气污染物易累积。 为此,环境部于每年第一季(1 月至 3 月)及第四季(10 月至 12 月)针对硫氧化物、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及粒状物实施「差别费率」,依法调升该季收费标准。
环保局希冀业者于空品不良季节时,能自主加强污染减排工作,积极装设并有效操作空气污染防制设备。 工商厂(场)可将秋冬季之高污染产能弹性调整至扩散条件较佳的春夏季生产,通过强化设备运转效率及严格控管逸散性污染源,实质降低污染排放,不仅可善尽企业社会责任(ESG)、落实净零绿生活,更能提升环境品质良好。 苗栗县政府环保局呼吁业者务必依实际操作现况如实申报,以免影响自身权益。 苗栗县环保局将持续于现场查核时同步辅导业者正确申报。 若列管事业单位对于第3季空污费申报、缴纳或减量优惠试算有任何疑问,欢迎拨打固定源空污费洽询专线:(037)351759 分机107,将有专人提供详尽的说明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