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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社会深受《孟子》「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观念影响,延续香火被视为家族大事。 底层百姓若穷到娶不起妻子,有人会过继同宗子弟来延续家族祭祀,也有人走向俗称「租老婆」的典妻。 这种婚俗通过签订契约,让承典的男性租借别人的妻子生育后代,妇女的原丈夫则借此换取金钱。 古代穷人如何传宗接代? 靠「典妻」租借他人妻子生子 东汉赵岐注解《孟子》时指出,不娶妻、没有子嗣以致断绝祖先祭祀,是三种不孝里最严重的一种。 根据《搜狐网》报导,典妻与百姓生活贫困、无力解决配偶问题有关。 南北朝已有典雇妻子的相关记载,不过早期的典雇、质押,与后世以求子为目的的典妻,形式并不完全相同。 到了明清时期,浙江宁波、绍兴、台州一带仍常见典妻之风。
典妻在古代并不合法。 《大明律》明文规定,收受钱财将妻妾典雇给他人为妻妾者,要处杖刑八十,清代律例也沿用类似规定。 典妻期限怎么订? 各地不同,也有以生子为限 典妻双方会事先签订契约,约定期限、租金与其他条件。 根据《搜狐网》报导,期限有1至2年、3至5年等不同安排,也有以生下孩子为限的做法,各地习俗并不一致。 报导也提到,部分契约会要求出典的妇女具备生育能力,契约期间不得与原丈夫同居,租金高低则与妇女的年龄、期限长短有关。 有些地方的典妻婚礼选在夜间举行,也不会张灯结彩。 生下的孩子归谁? 以承典者的原配为正式母亲 寻求典妻的男性,除了穷到娶不起妻子,也有人是因为原配无法生育。
据报导,出典的妇女生下孩子后,孩子留在承典者家中,并以承典者的原配为正式母亲。 明代《大明律》对平民纳妾设有年龄及无子的限制,须年满40岁仍无子才准许纳妾,与受律法处罚的典雇妻女,不能混为同一种婚姻形式(延伸阅读:古代男子纳妾,为何正宫不反对还很支持? )。 典妻与礼教相悖,民国小说写下妇女处境 典妻与儒家「从一而终」「一女不事二夫」的礼教观念相悖,却因传宗接代的压力在民间流传。 到了民国,作家柔石1930年3月发表于《萌芽》的小说《为奴隶的母亲》,就以妇女被丈夫典给秀才生子的遭遇为题材,呈现她在生计压力与生育要求下的处境。 延伸阅读:比康熙皇帝的小孩更多!
古代1大臣生70个儿子 数据源:《搜狐网》、《孟子》、《大明律》、柔石《为奴隶的母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