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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消息
(中央社台北10日电)2019年底COVID-19疫情在武汉爆发时担任湖北省武汉市长的周先旺,今天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他被指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050万余元(约新台币2.8亿元)。
新华社报导,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于今年7月9日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10月10日一审宣判,对被告周先旺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500万元;追缴在案的受贿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周先旺于2003年上半年至2025年5月,利用担任湖北省多个不同职务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企业经营、行政审批等事项上提供帮助,收受财物共计折合6050万余元。
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称,周先旺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鉴于他受贿犯罪中有未遂情节,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受贿实际所得赃款赃物大部分已追缴,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
2019年底COVID-19疫情在武汉爆发时,包括周先旺在内的武汉市及湖北省多名官员被指应对不力,导致疫情迅速蔓延。
今年1月中共中纪委、中国国家监委宣布对周先旺「双开」(开除中共党籍和公职),并立案审查及调查其严重违纪违法问题。4月周先旺被河南省商丘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编辑: 陈铠妤 )115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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