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正文
高雄市鳳山區中山東路與埤頂街口爆發議員宣傳布條爭議! 國民黨高雄市議員鄭安秝的宣傳布條,遭地主指控未經同意便擅自懸掛,地主發現後多次要求拆除,卻遲遲未獲處理,氣得直接在布條旁掛起紅布條反制,怒嗆「地主未同意,講了還不拆? 議員真大! 」事件最後鬧上警局,鄭安秝的宣傳布條直到昨(9)日深夜才拆除。 從現場照片可見,印有鄭安秝姓名及肖像的宣傳布條旁,掛著一面醒目的紅色抗議布條,白紙黑字寫著「地主未同意,講了還不拆? 議員真大! 」諷刺意味十足,也讓原本應是宣傳形象的布條,反而成為地主公開表達不滿的焦點。 地主質疑,既然所有權人已表達反對,為何布條仍遲未拆?
地主指控,私人土地並非公共宣傳空間,民意代表要懸掛競選或宣傳布條,理應事先取得土地所有權人同意。 地主發現布條後,已主動致電鄭安秝服務處要求拆除,但未能如願,讓地主質疑,既然所有權人已明確表達反對,為何布條仍遲遲未拆? 不滿協調未果,地主最後選擇在現場掛起紅布條,直接點名抗議,讓這場原本可以透過溝通解決的土地使用爭議,演變成公開衝突。 事件後續更鬧上警局,鄭安秝的宣傳布條直到9日深夜才拆除。 雖然布條最終撤下,但地主先前反映未獲及時處理的爭議,也讓外界關注民意代表及其服務處面對民眾意見時,是否充分尊重土地所有權人的權益。 民意代表的宣傳形象,建立在民眾的信任之上。
私人土地能否懸掛宣傳布條,關鍵在於是否取得必要同意;當地主已表明反對,如何妥善處理、尊重對方權益,更是基本的溝通與應對。 若連一面宣傳布條都無法好好協調,反而得等到爭議鬧大、驚動警方後才拆除,難免讓人質疑:究竟是宣傳優先,還是地主的權益優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