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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消息
(中央社记者 刘世怡 台北8日电)前惩戒法院院长李伯道被控性骚扰女部属,司法院性骚扰申诉处理评议委员会评议性骚扰案成立。李伯道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李伯道败诉,最高行政法院今天驳回上诉确定。
李伯道于民国112年间被控性骚扰女部属,司法院受理申诉后成立「性骚扰申诉处理评议委员会」调查。李伯道则发布声明指出,公职40余年与同事正常交互,从未逾矩,「若在某场合让她感到不适,感到非常抱歉与遗憾」。
司法院申评会于112年7月间召开委员会,经全体委员(内部委员9名、外部委员2名,男女比例4:7)出席评议后,作成申诉案成立的决议,并建议移请「法官评鉴委员会」进行个案评鉴。
李伯道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认为,申诉决议认为李伯道所为部分申诉事实行为,客观上具有性要求及性意味意涵,且让女部属主观上有害怕、难过、恶心、不舒服感受,已对女部属造成敌意性、胁迫性、冒犯性的工作环境。
北高行认为,李伯道所为符合性骚扰定义,申诉决议并无违误,申复决议予以维持亦无不合,李伯道诉请撤销为无理由,判决「原告之诉驳回」。
案经李伯道上诉,最高行政法院今天驳回,本案确定。
另一方面,李伯道涉性骚女部属,案经监察院弹劾、法评会建议撤职,2案并案审理,李伯道另涉霸凌2名部属再遭弹劾,惩戒法院职务法庭今年3月间判决李伯道撤职并停止任用1年,可上诉。(编辑:萧博文)115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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