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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交流道遇上车潮,跟着前车靠右排队竟可能吃上罚单! 一名驾驶先前开车行经国道 10 号西向燕巢路段时,因出口匝道车流拥塞,随后跟着其他车辆驶入路肩排队,不料遭到后方车辆录像检举,收下一张 4,000 元的违规罚单。 驾驶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主张「不靠右排队恐造成插队或追撞事故」,然而法院审理后认定,当时该路段并未开放路肩,驾驶不得以主观认知违反交通规则,判决驳回诉讼。 国道塞车靠右排队竟挨罚! 驾驶控标示不清、标线不合时宜 判决指出,该名驾驶于 2024 年 3 月上旬上午行经国道 10 号西向 13.8 公里处(燕巢路段),因行驶于路肩被后方民众举发,后续由交通部公路局高雄区监理所依法裁处 4,000 元罚锾。
驾驶提告喊冤表示,当时欲下交流道的车辆已排成一列缓慢前进,自己并无利用路肩超车或恶意占用的意图。 若坚持行驶于外侧车道,最后硬切入匝道反而极易引发插队争执或追撞意外;此外,该路段事后已重新规划改划设为导出车道,显示原本的交通标线确实与实际需求不符,加上开放路肩标志过小,用路人极难辨识。 没公告开放就是违规! 法院:不能以主观判断破坏交通秩序 监理所则对此驳斥,经勘验行车纪录器光盘,当时国道主线的外侧车道前方其实并无塞车状况,而是有一排车辆自行违规停留在路肩;且当天该路段并未实施机动开放路肩措施,违规事实明确。 法院审理后指出,高速公路路肩原则上仅供紧急救护、故障车暂停或主管机关公告开放时通行。
驾驶作为考领合格驾照的用路人,理应知悉相关法令,即使匝道车流拥塞,仍应依规定在主线车道循序等候,不得自行判断路段设计不合理就随意改道。 法官强调,若人人皆以个人主观认知任意违规,交通秩序将大乱,因此认定裁罚无误,判决驾驶败诉,全案仍可上诉。 国道违规行驶路肩罚多少? 依据《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 33 条规范,驾驶人在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未依规定行驶路肩,将面临以下罚则与处分: ‧小型车:处以 新台币 4,000 元以上 6,000 元以下 罚锾。 ‧大型车:处以 新台币 6,000 元 罚锾。 ‧违规记点:驾驶人除遭裁处罚锾外,亦将被记 违规点数 1 至 2 点。
用路人须特别注意,除非现场设有「路肩开放」之告示牌或电子看板明确指示,否则即便遭遇匝道严重回堵,也绝不能自行切入路肩排队,以免违规受罚并影响紧急救护车辆的通行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