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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消息
(中央社记者 刘世怡 台北8日电)南投县康建生技枪击案酿4死1伤,台中高分院更一审判决凶嫌李鸿渊死刑,上诉后,最高法院定23日上午10时开生死辩的准备进程,被害人家属将到庭旁听。
依据检方的起诉书指出,李鸿渊原任康建生技公司生产课人员,因操作机器问题与生产课长起争执,后来被调至园艺课,他认为公司负责人赖敏男与赖男的女儿刻意将他调职,并指示刘姓园艺课长刁难,他持铁棒攻击生产课长后离职。
李鸿渊因犯杀人未遂案,名下房地产遭假扣押,虽经法院撤销假扣押并涂销查封登记,仍怀恨在心,伺机报复赖敏男等人。
李鸿渊于民国111年7月14日在康建公司附近工寮、康建公司办公室,涉以接连行刑式枪击刘男、赖男的胞弟、赖男的女儿、张姓女员工头部致死,并枪击赖敏男头部致重伤,犯案后逃逸。检警循线逮捕李鸿渊,依杀人等罪嫌起诉,并求处死刑。
南投地院一审依杀人罪判处李鸿渊1个无期徒刑、3个死刑,妨害自由、枪击赖敏男致重伤部分判处7月至13年不等徒刑,合并应运行死刑,褫夺公权终身。上诉二审后,台中高分院维持原判。李鸿渊不服判决,上诉三审。
最高法院认为,依照113年宪判字第8号判决,数个杀人罪应逐一个别量刑,因此撤销李鸿渊3个死刑判决,发回台中高分院更审。其余杀人、枪砲、杀人未遂、剥夺他人行动自由等案均驳回上诉定谳,李鸿渊已入监服刑。
台中高分院更一审审理后,合议庭认为,李鸿渊犯杀人3罪,均以行刑式枪击方式残忍杀害,不仅直接剥夺多人生命权,更导致家庭破碎,家属受有此生难以平复创伤,符合「个案犯罪情节最严重」情形,且无从合理期待可通过矫治教化,而降低再犯类似最严重犯罪风险的可能性。
合议庭审酌,经合议庭法官「一致决」,就李鸿渊所犯杀人3罪,均量处死刑,并声明褫夺公权终身,全案经上诉,由最高法院审理。(编辑:李淑华)115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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