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正文
本数据由 (上市公司) 6901 钻石投资 公司提供
序号 2 发言日期 115/10/07 发言时间 17:47:52
发言人 郭悦琳 发言人职称 财务及会计主管 发言人电话 02-27031068
主旨 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申请上市时所出具之承诺事项暨其后续 运行情形
符合条款 第 51 款 事实发生日 115/10/07
说明
1.事实发生日:115/10/07
2.公司名称:钻石生技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3.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适用
5.发生缘由:
依据台湾证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12年6月29日台证上一字第1121802934号
函规定,本公司股票初次上市时出具之承诺事项如下:
(一)于公开说明书特别记载事项乙节中揭露以下事项:
1.最近三年度与截至最近期业绩变化之合理性。
2.与投资标的合一生技股份有限公司相互持股之缘由、适法性、合理性、营运
风险及因应措施。
(二)为降低相互持股对损益造成之影响,不再增加持有合一生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并于113年12月31日前处分所持合一生技股份有限公司所有股份。
(三)内部人及前十大股东承诺延长股票集中保管期间,上市届满2年后,每届满6个月
可领回四分之一,满4年后始得全数领回。前述人员于上市后至集保期间届满前,
因盈余转增资或其他原因(如运行员工认股权及员工分红等)而取得之股份,应
提交集中保管,并于最后一次领回日始得领回。
(四)上市后增设「提名委员会」,并于113年股东常会增选独立董事达全体董事席次
三分之二以上。
(五)公开说明书应加强揭露下列事项:
1.生技创投公司的特性与投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其投资标的所包括之未上市柜
或非公开发行公司之公允价值欠缺透明度;其投资标的组合可能产生重大变动
等)。
2.公司未来投资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