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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子突然故障不能再开,驾驶紧急把车停在红线旁,打开引擎盖,甚至放上故障三角警示牌,这样还会被开罚吗? 台北一名男子就因车辆煞车管突然爆裂,把车停在红线路段,事后仍收到1200元罚单。 他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强调车子确实故障,继续行驶反而更危险。 不过法院最后仍判他败诉,关键不在车子有没有坏,而是故障后是否依规定完成警示并尽速移车。 车子煞车管爆裂停红线,男子仍吃1200元罚单 根据《中时新闻网》报导,一名男子某日晚间11时许驾驶自小客车,行经台北市公馆路376巷时,因车辆发生故障停在红线路段,遭员警以「在禁止临时停车处所停车」举发,之后遭裁罚1200元。 男子不服,提起行政诉讼。
他主张,当时并不是为了方便才把车停在红线,而是车辆突然发生异常,找来厂商检查后,确认煞车管爆裂,煞车力只剩下原本约一成,若继续驾驶恐怕发生危险。 男子也强调,自己已经打开引擎盖示警,并在车后放置故障三角标志;由于事发时间已经很晚,当下无法取得零件修复车辆,只能等到隔天再处理,因此认为这次停车属于不得已的情况,希望法院撤销罚单。 不过法院最后仍未采纳他的主张。 法院也认定车真的坏了,为何罚单还是没撤? 法院审理后认定,这辆车确实有煞车管爆裂、无法安全继续行驶的情况,并未否定男子所称的车辆故障。 但依照交通法规,汽车发生故障不能行驶时,除了要依规定设置故障标志,也应设法将车辆移到不妨碍交通的地方。
从现场情况来看,男子虽然有放置三角故障标志,但标志几乎就在车尾轮胎旁,没有依规定保持应有距离;而车辆停放的巷道路幅也不宽,停在红线旁仍可能影响其他车辆通行。 法院也指出,男子既然已经知道车辆当晚无法修好,仍可联系拖吊车将车辆移走,却没有进一步处理,因此最终维持裁罚。 打开引擎盖不是免罚条件,故障车仍有移置义务 《道路交通安全规则》第112条规定,汽车发生故障不能行驶时,应立即设法移置到无碍交通的地方;在车辆尚未移置或完成移置后,都应依规定设置车辆故障标志。 因此,打开引擎盖虽然可以让其他用路人知道车辆出状况,但本身并不是法规所规定的免罚条件。 如果车辆已经无法安全自行驶离,仍须设法移置。
本案中,男子在确认车辆当晚无法修复后,没有进一步将车拖离红线,也成为法院维持裁罚的重要原因之一。 车坏在路上,三角警示牌到底要放多远? 除了移车之外,故障三角标志的设置位置也有规定。 依现行《道路交通安全规则》第112条及《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号志设置规则》第138条规定,如果是在行车时速40公里以下的路段,故障标志应放在车身后方5公尺至30公尺处;如果是行车时速超过40公里的路段,则应放在车后30公尺至100公尺的位置。 至于交通拥挤的路段,故障标志可悬挂在车身后方;车辆前方的适当位置则可视需要设置。 本案男子虽然确实有放三角警示牌,但法院认为标志几乎紧贴车尾轮胎,没有符合应有的警示距离。
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56条规定,汽车驾驶人在禁止临时停车处所停车,可处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罚锾。 这起案件中,法院并没有否定车辆真的故障,而是认为男子在故障之后,三角警示牌设置距离不符规定,又没有在确认无法修复后将车辆尽速移离红线,因此裁罚仍有依据。 参考数据 《中时新闻网》〈车坏停红线能免罚? 打开引擎盖仍吞罚单 法官:可叫拖吊车〉 《道路交通安全规则》第112条 《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号志设置规则》第138条 《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56条 本文内容仅供一般信息参考,实际违规认定及裁罚结果仍应依个案事实、现场情况及主管机关或法院最新认定为准;如遇相关争议,建议以现行法规及主管机关公告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