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正文
辛苦一辈子累积房子、现金与股票,过世后能不能指定「一毛钱都不要留给丈夫、儿子」? 苏家宏律师分享一名女网友案例,她与丈夫、儿子虽然住在同一个屋檐下,彼此却已超过3年几乎没有说话,她名下拥有2栋房子及多部汽车,家中约85%收入都是由她赚取,大部分家庭开销同样由她负担,因此开始思考如何重新安排名下财产。 遗产能不能不留给丈夫、子女? 律师指出,可通过生前赠与、信托、遗嘱等方式事先规划,但仍须留意特留分及相关法律限制。
(示意图/取自pexels) 方法1、2:符合条件可丧失继承权 也能考虑生前赠与 真正让女子放不下的,还有部分财产其实来自已故父母,当年父母过世后,弟弟妹妹并没有分到太多,因此她希望自己离世后,可以把房屋、现金等资产留给弟妹,而不是由关系疏远的丈夫、儿子继承。 她因此询问,能不能通过合法方式避开丈夫及儿子的「应继分」与「特留分」,让财产按照自己的意愿分配? 苏家宏则整理6种可能的财产规划方式。 第一种方式是「丧失继承权」,但不是单纯感情不好、长期不说话就能直接取消资格,依《民法》规定,如果继承人对被继承人有重大虐待或侮辱等法定情形,且被继承人表示不得继承,才可能产生丧失继承权效果,因此相关录音、消息或保护令等证据相当重要。
第二种则是生前赠与,若确定部分财产就是希望交给弟妹,可在人还健在时完成移转;一般生前赠与原则上并非民法特留分扣减的直接对象,但仍须视个案是否涉及其他法律规定。 方法3、4:部分赠与保留保障 房产也能评估信托 第三种是采取「部分赠与」或搭配附负担安排,不必一次把所有财产全部送出去。 举例来说,名下如果有2栋房屋,可先处理其中1栋,并依契约设计相关负担,以兼顾自己晚年生活;第四种则是评估信托,通过信托契约安排财产管理、使用及日后受益人。 不过要注意,信托并非必然能「破解特留分」,尤其遗嘱信托若侵害继承人的特留分,仍可能衍生扣减问题。
方法5、6:遗嘱仍是重要工具 死因赠与则有法律争议 第五种方式是预先订立合法遗嘱,明确写下房产、存款及股票希望如何分配,不过《民法》保障特留分,因此不能只靠一句「全部不给丈夫、儿子」就保证完全排除其权利;若遗嘱安排侵害特留分,相关权利人仍可能主张扣减。 第六种则是「死因赠与」,也就是生前先与受赠人达成契约,约定死亡后将特定财产交给对方,但死因赠与与特留分间仍有实务争议,并非签约后就一定能避开特留分。 丈夫、儿子到底可以拿多少?
「应继分、特留分」差别一次看 如果案例中的女子死亡时,配偶与儿子都仍具有合法继承资格,且只有「丈夫+1名儿子」2名继承人,依一般法定继承情形,两人的应继分原则上各为遗产的1/2;至于特留分,配偶及直系血亲卑亲属都是各自应继分的1/2,因此换算后,丈夫、儿子的特留分原则上各为全部遗产的1/4。 也就是说,应继分是没有其他安排时的法定分配比例,特留分则是法律替特定继承人保留的最低保障。 遗嘱人虽然可以通过遗嘱处分遗产,但原则上仍受到特留分制度限制。 因此,如果真正目标是让弟弟妹妹取得较多财产,不能单纯把「写遗嘱、做信托」理解成完全排除丈夫、子女继承权的捷径。
生前赠与虽有较大的规划空间,但仍涉及赠与税、土地增值税、契约效力、夫妻财产关系及自己晚年保障等问题;特定赠与也可能涉及继承财产计算。 实际安排前,仍应依财产种类、家庭成员及婚姻财产状况,由律师、会计师或税务专业人士个别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