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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消息
(中央社记者 刘世怡 台北5日电)华讯电能公司以投资「FAFAGO绿能充电桩」,涉非法吸金逾新台币2.19亿元。台北地检署今天起诉谢姓首席执行官等25人及华讯公司,认谢男主导且否认犯行,建请法院判刑16年以上。
起诉书指出,陈姓男子为华讯电能实际负责人,负责公司营运、充电桩建置、投资人收益发放及资金调度;谢男为首席执行官,负责经营管理、统筹业务、招募人员、制作演示文稿及指导招揽话术。
检方查出,华讯电能自民国113年1月起,以「FAFAGO绿能充电桩」名义,通过脸书广告及台北、台中、高雄等地加盟展、投资说明会招揽投资。
华讯宣称,每投资1个充电桩须支付30万元,公司保证每月最低收益3520元,年化报酬率约14.08%;投资期满3年,可由公司以21万元买回,若继续持有,另享「买二送一」或「买三送二」优惠。
检方指出,投资人无须参与充电桩选址、设置或经营,报酬也非依特定充电桩实际营收计算,实质上是以投资名义向不特定人吸收资金并约定高额报酬。
检方调查,谢男、陈男明知华讯电能113年间实际设置不到200支充电桩,招揽投资数量却远高于实际建置数量,营运获利也不足以支付承诺收益,仍持续招揽投资。
华讯收取投资款后,未依认购数量建置相对应充电桩,反而将部分款项用于支付业务奖金及前期投资人收益、补偿金,形成以后期投资款支应前期投资人收益。检方统计,113年1月至115年1月间非法吸金共2亿1905万余元。
检方并认定,谢男、陈男等人将部分资金转入关系企业、员工及个人帐户,再通过多层转汇、往返汇款及现金提领等方式,涉嫌隐匿犯罪所得及掩饰来源。
今年4月间,华讯无法继续支付投资收益,投资人察觉受骗后报案。北检指挥调查局北部地区机动工作站、新北市树林警分局等单位侦办,6月间发动搜索。
北检今天侦结,依违反银行法非法经营准收受存款等罪起诉谢男等25人及华讯公司;谢男另涉加重诈欺罪,并与吴姓财务长涉洗钱罪。陈姓实际负责人未到案,另遭发布通缉。
检方认为,谢男居主导地位,以业务奖金名义取得高额利益,发现公司金流无法支应分润后,又企图与陈男切割,且至今否认犯行,造成投资人巨额损失,恶性重大,建请法院判刑16年以上。(编辑:李淑华)115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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