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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訊電能涉吸金逾2.19億 執行長遭起訴求刑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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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 劉世怡 台北5日電)華訊電能公司以投資「FAFAGO綠能充電樁」,涉非法吸金逾新台幣2.19億元。台北地檢署今天起訴謝姓執行長等25人及華訊公司,認謝男主導且否認犯行,建請法院判刑16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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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訊息

(中央社記者 劉世怡 台北5日電)華訊電能公司以投資「FAFAGO綠能充電樁」,涉非法吸金逾新台幣2.19億元。台北地檢署今天起訴謝姓執行長等25人及華訊公司,認謝男主導且否認犯行,建請法院判刑16年以上。

起訴書指出,陳姓男子為華訊電能實際負責人,負責公司營運、充電樁建置、投資人收益發放及資金調度;謝男為執行長,負責經營管理、統籌業務、招募人員、製作簡報及指導招攬話術。

檢方查出,華訊電能自民國113年1月起,以「FAFAGO綠能充電樁」名義,透過臉書廣告及台北、台中、高雄等地加盟展、投資說明會招攬投資。

華訊宣稱,每投資1個充電樁須支付30萬元,公司保證每月最低收益3520元,年化報酬率約14.08%;投資期滿3年,可由公司以21萬元買回,若繼續持有,另享「買二送一」或「買三送二」優惠。

檢方指出,投資人無須參與充電樁選址、設置或經營,報酬也非依特定充電樁實際營收計算,實質上是以投資名義向不特定人吸收資金並約定高額報酬。

檢方調查,謝男、陳男明知華訊電能113年間實際設置不到200支充電樁,招攬投資數量卻遠高於實際建置數量,營運獲利也不足以支付承諾收益,仍持續招攬投資。

華訊收取投資款後,未依認購數量建置相對應充電樁,反而將部分款項用於支付業務獎金及前期投資人收益、補償金,形成以後期投資款支應前期投資人收益。檢方統計,113年1月至115年1月間非法吸金共2億1905萬餘元。

檢方並認定,謝男、陳男等人將部分資金轉入關係企業、員工及個人帳戶,再透過多層轉匯、往返匯款及現金提領等方式,涉嫌隱匿犯罪所得及掩飾來源。

今年4月間,華訊無法繼續支付投資收益,投資人察覺受騙後報案。北檢指揮調查局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新北市樹林警分局等單位偵辦,6月間發動搜索。

北檢今天偵結,依違反銀行法非法經營準收受存款等罪起訴謝男等25人及華訊公司;謝男另涉加重詐欺罪,並與吳姓財務長涉洗錢罪。陳姓實際負責人未到案,另遭發布通緝。

檢方認為,謝男居主導地位,以業務獎金名義取得高額利益,發現公司金流無法支應分潤後,又企圖與陳男切割,且至今否認犯行,造成投資人鉅額損失,惡性重大,建請法院判刑16年以上。(編輯:李淑華)115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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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 劉世怡 台北5日電)華訊電能公司以投資「FAFAGO綠能充電樁」,涉非法吸金逾新台幣2.19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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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檢署今天起訴謝姓執行長等25人及華訊公司,認謝男主導且否認犯行,建請法院判刑16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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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查出,華訊電能自民國113年1月起,以「FAFAGO綠能充電樁」名義,透過臉書廣告及台北、台中、高雄等地加盟展、投資說明會招攬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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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訊宣稱,每投資1個充電樁須支付30萬元,公司保證每月最低收益3520元,年化報酬率約14.08%;投資期滿3年,可由公司以21萬元買回,若繼續持有,另享「買二送一」或「買三送二」優惠。

F4 本サイト収録原文の原文どおりの文(書式記号と余分な空白のみ除去)· 第 5 段落 · 中央社(台湾) 出典区分:未分類(未確認)

檢方調查,謝男、陳男明知華訊電能113年間實際設置不到200支充電樁,招攬投資數量卻遠高於實際建置數量,營運獲利也不足以支付承諾收益,仍持續招攬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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よくある質問(FAQ)

這則新聞的重點是什麼?

(中央社記者 劉世怡 台北5日電)華訊電能公司以投資「FAFAGO綠能充電樁」,涉非法吸金逾新台幣2.19億元。台北地檢署今天起訴謝姓執行長等25人及華訊公司,認謝男主導且否認犯行,建請法院判刑16年以上。

原文提到哪些關鍵數字?

台北地檢署今天起訴謝姓執行長等25人及華訊公司,認謝男主導且否認犯行,建請法院判刑16年以上。 檢方查出,華訊電能自民國113年1月起,以「FAFAGO綠能充電樁」名義,透過臉書廣告及台北、台中、高雄等地加盟展、投資說明會招攬投資。

這則新聞的原始出處與發布時間?

原始出處:中央社(https://www.cna.com.tw/news/asoc/202610050061.aspx)。原文發布時間:2026-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