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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消息
(中央社记者 吕佳蓉 北京3日电)中国商务部今天公告,从即日起,对欧盟进口对硝基甲苯发起反倾销调查。
根据中国官方公告,商务部在今年9月14日收到江苏淮河化工有限公司、湖北东方化工有限公司代表中国对硝基甲苯产业正式提交申请,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对硝基甲苯进行反倾销调查。
公告称,中国商务部依规定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了审查,确定存在反倾销情况。
中国商务部决定在公告发布之日起,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对硝基甲苯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这次调查将在2027年10月3日前结束,特殊情况下可延长6个月。
中国商务部发言人表示,申请人提供的初步证据显示,2022至2025年,自欧进口的对硝基甲苯产品数量处于高位,价格累计跌幅近60%,自欧倾销进口产品对中国国内产业生产经营造成了损害。根据中国法律和世贸组织规则,相关申请符合反倾销调查立案条件,中方将依法依规开展调查,充分保障各利害关系方权利,客观公正作出裁决。
发言人强调,中方在贸易救济领域一贯坚持「审慎克制」的立场。同时,欧盟2025年以来,已对中国发起28起贸易救济调查,其中约50%为化工产品,特别是近期连续对中国聚氯乙烯等化工产品发起3起调查。
这名发言人说,欧盟需正视自身面临的经贸问题,通过对话协商解决彼此关切。(编辑:朱建陵)115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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