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笔记 · IDAEO AI News

杨太源观点:深读解读中共「国防动员法」
#新闻媒体

杨太源观点:深读解读中共「国防动员法」

TL;DR · 这代表什么

一、前言 2026年8月28日,中共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已于2026年10月1日施行。此次修订距离2010年版「国防动员法」施行已逾16年。

(摘自原文导言,非改写)

新闻正文

完整中文翻译制作中,以下为原文。

一、前言 2026年8月28日,中共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已于2026年10月1日施行。 此次修订距离2010年版「国防动员法」施行已逾16年。 此次修法将法律条文由原来的14章72条增为14章82条,总计增加10条,其中添加全新条文12条、删除1条(相关「评估检查制度」并入添加第6条)。 从「国防动员法」内容分析显示,此次修订既涉及指导思想、领导体制、运行机制等,同时涉及概念定义、力量编成、储备模式、权利保障等具体制度的重构,还涉及数据、先进技术、新兴领域、网络安全、无线电等新域新质领域。

另依开源情报数据显示,此次修法重点包括:1.定义「国防动员」;2.创建「后备兵员制度」;3.「国防勤务」人员范围及免除;4.「民用资源」的征用与保护;5.国防动员后特殊管制;6.新兴领域动员;7.「民参军」,大有可为;8.法律责任更严,惩戒更到位;9.突出尊崇导向,贡献者受褒奖;10.配套制度的完善。 中共认为当国家安全环境、领导管理体制、国防动员体制、兵役制度、经济社会结构、科技产业形态兵役制度和战争制胜机理发生重大变化后,原有制度中的一些主体表述、运行机制和保障方式需要调整。 换言之,新修订的「国防动员法」,本质是把整个国家工业、科技、人力、供应链,做成一套可快速切换的国防后备体系。

因此,此次修法的深层逻辑,旨在使法律重新与现实运行体系、未来战争需求和全面依法治国要求相匹配。 亦是新时代国防动员坚持和发展人民战争思想的现实逻辑,源于时代条件的深刻变化,是应对智能化战争、复杂安全环境和大国战略博弈的客观要求。 二、修法时序 (一)2026年4月27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国防动员法修订草案初次审议(一审)。 (二)2026年4月30至5月29日(中国人大网全文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同时印发中央部门、地方、基层立法联系点、高校和研究机构征求意见。 (三)2026年7月至8月(宪法和法律委员会逐条审议)召开座谈会、赴地方调研,与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等共同研究,形成二次审议稿。

(四)2026年8月26日(第二十四次会议分组审议)审议修订草案第二次审议稿。 (五)2026年8月28日(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高票通过修订的国防动员法,主席令第八十三号公布。 (六)2026年10月1日(正式施行)新法生效,原2010年版同时作废。 三、修法着眼 中共现行「国防动员法」于2010年施行,立法着眼于当时的全球安全环境。 然而,近年来的全球安全角势已发生深刻变化,欧洲、中东、印太等地区大国博弈加剧,冲突通过能源、金融、军火贸易和盟友义务形成联动,态势同步升温,不再是孤立的局部事件。

冲突双方对抗模式已从传统的陆海空,延伸至太空、网络、电磁、人工智能、金融、信息、认知等新域,算力、数据、专业技术人才代表的新域新质动员能力,成为大国竞争关键制高点。 换言之,现代战争属于经济、科技、信息多维度混合对抗,国家综合实力、动员体系运转效率直接决定战略主动权。 再者,国防动员不只服务「战时」,「平时」的疫情防控、防汛救灾、各类抢险处置,国防动员体系承担大量应急任务,既是战备,也是应急处置重要力量。 中共认为随着新世代的「科技革命」和「军事事务革新」加速演进,新域新质作战力量正逐步成为决定战争胜败的关键因素。

中共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增加新域新质作战力量比重」、「大力发展新域新质作战力量」、「推进新域新质作战力量规模化、实战化、体系化发展」。 新版「国防动员法」,顺应现代战争演进趋势,发展新兴领域国防动员力量,则是落实中共中央有关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 2016年1月,中共「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全面启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正式成立,成为中央军委15个职能部门之一,负责组织指导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领导管理省军区等职能;除北京卫戍区、新疆军区、西藏军区外,28个省军区(警备区)转隶划归军委国防动员部领导管理。

同时,撤销大军区、调整划设战区,省军区系统由大军区领导改由军委国防动员部集中领导管理,并撤销原依附于大军区的「军区国防动员委员会」。 省军区职能任务抱括:「应急应战的指挥部、地方党委的军事部、后备力量的建设部、同级政府的兵役部、军民融合的协调部」。 成立军委国防动员部,从战略层面加强对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的集中统一组织领导,实现军队国防动员领导管理体系由分到统、由散到聚的重构重塑。 2019年,党中央对深化国防动员体制改革作出决策部署。 2021年10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在深化国防动员体制改革期间暂时调整适用国防动员法部分规定,展现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发展的鲜明导向。

中共二十大对完善国防动员体系、加强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作出战略部署。 2022年年底以来,各地以原「人民防空办公室」为基础,陆续组建省、市、县国防动员办公室并作为同级人民政府直属机构,承担同级国防动员委员会综合办公室职能,将国防动员综合协调、建设管理等职能从省军区系统调整到同级地方人民政府,从根本上改变国防动员基本由军事机关「一肩挑」、唱「独角戏」的局面。 各层级「国防动员办公室」挂牌运行,历经数年试点,整套工作机制、流程、职能、权责已在基层稳定运转。 进而形成军事领域动员由军队系统负责,民事领域动员由政府系统主责,国防动员实现由分到统、由散到聚、由合到融的整体转型。 因此,中共此次修法,不仅把试点经验与成果,正式纳入法治化轨道。

中共为实现建军一百年奋斗目标、建设世界一流军队,均须依赖国防动员支持,贯彻军民融合战略,着手推动富国与强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统筹并进,均离不开国防动员的支持。 换言之,此次修着眼就是:理顺军地衔接机制、明确各级职责、规范工作流程、补齐制度空白,让国防动员工作更加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 华盛顿时间9月24日上午,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表示,希望美方坚持反对「台独」的正确立场,慎重处理台湾问题。 (新华社) 四、分析意见 (一)创建后备兵员储备与快速精准征召制度 国防动员法第五章第三十三条规定:「后备兵员采取预编到现役部队、编入预备役部队、编入民兵组织或者进行兵役登记等形式储备」。

中共兵役法、预备役人员法实施后,预备役人员的规模范围发生改变、有较大幅度缩减,为保证国防动员后备力量充实,新版国防动员法将「预备役人员」调整为「后备兵员」。 后备兵员的储备形式有四种:预编到现役部队、编入预备役部队、编入民兵组织、进行兵役登记。 比旧版国防动员法增加「兵役登记」,覆盖面更广。 事实上,根据中共「兵役法」、「预备役人员法」等相关规定,预备役人员的条件、范围发生改变、规模有较大幅度缩减。 为保证国防动员后备力量充实,新版国防动员法将储备征召对象由「预备役人员」扩展为覆盖面更宽的「后备兵员」,为与2023年施行的预备役人员法做好衔接。

储备形式由「其他形式」细化为「预编到现役部队、编入预备役部队、编入民兵组织或者进行兵役登记等」, 为进一步衔接兵役法关于兵役登记的有关规定,对旧版国防动员法中「其他储备形式」进行细化,明确采取预编到现役部队、编入预备役部队、编入民兵组织或者进行兵役登记等形式储备;国务院、中央军委根据国防动员的需要,决定后备兵员储备的规模、种类和方式;同时针对当前专业技术兵员已从通过行政区域储备向通过行业系统储备转变,取消创建预备役专业技术兵员储备区的储备方式。 中共军队改革后,「预备役人员」的规模与范围发生改变,国防动员法将「预备役人员储备与征召」调整为「后备兵员储备与征召」制度。 意在创建一个比传统预备役更庞大、更灵活的潜在兵员库。

同时,中共为顺应当前人口流动大的实际情况,及时掌握后备兵员的兵役信息变化等,添加这一原则,明确按照「规模适度、结构科学、布局合理、动态更新」的原则储备后备兵员。 换言之,后备兵员搬家、换工作、联系方式改变,兵役信息须要及时更新。 将过去「登记一次管十年,的静态管理,改成即时更新的动态平台。 动员令下达后,被列入后备兵员的人员不能私自离开登记地,必须按要求报到,确保关键时刻兵员的快速精准征召。 (二)首次将「新域新域作战力量」纳入新版国防动员法 新版国防动员法第八条规定:「国家推进先进技术在国防动员中的应用,发展新兴领域国防动员力量」。

法律条文本身没有对「新兴领域」作枚举式定义,通常理解的新兴领域包括人工智能、无人系统、低空卫星、网络电磁空间、生物、新能源等新域新质作战力量,首次写入国防动员法,顺应现代战争形态演进。 换言之,中共面对战争向网络、太空、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延伸趋势,动员不再只是「人」和「物」,更是「算力」和「数据」。 旧版国防动员法聚焦传统动员领域:兵员、粮食、油料、弹药、运输。 新版国防动员法把新兴领域也纳入动员体系,意味着从事这些领域的企业、科研改变战争面貌,作战空间由传统陆海空向太空、网络、电磁、认知等新型领域加速延伸,战争的体系化、混合化、无人化特征日益凸显。

现代战争不仅是军队的对抗,更是国家整体实力和社会创新能力的较量;不仅要动员钢铁、机械等传统资源,更要动员算力、算法、数据、卫星、网络安全人才等新质资源。 国防动员的广度、深度和速度要求空前提高。 另在国防勤务一章,担负国防勤务的重点行业由原法的交通运输、邮政、电信等增列「网络安全」行业(第六十条);在特别措施一章,行业管制范围增列「无线电」(第七十三条),「广播影视」统一更新为「广播电视」。 因此,增列条文使法律战场由传统物理域延伸到网络域、电磁域、认知域,进而实现对新型安全空间全面纳入管制的设计。 (三)现代战争就是全产业链动员能力 现代战争不再只是枪砲、装甲、兵力的对抗,而是算力、信息、智能、产业链、全域体系对抗。

敌后侦察、无人作战、电子压制、数据支持、低空补给及未来战场胜负,取决于新兴产业的产能、技术、算力储备。 新版国防动员法将人工智能、大数据、先进制造、无人机产业、低空经济、网络科技、信息、算力等新兴产能、全部纳入国防潜力调查与动员体系,突显中共将「传统人力动员」向「全域科技动员、全产业链动员」转变。 平时代产经营、服务民生;急时一键转产、服务国防。 换言之,未来冲突不再只是前线军队对抗,而是整个国家工业、科技体系的综合较量。 再者,「将经济和社会实力转化为国防实力」写入条文内,等于重新定义「国防」的边界。 过去认为「国防」系指军队、武器装备、国防预算的组合体。

然而,现代战争的「国防」包括军队、工业、科技、能源、交通、通信、数据、人员、物资、医疗、金融、社会韧性。 因此,中共此次修颁国防动员法除「军队动员」外,就把整个国家的经济社会体系设计成一套可以在特殊情况下迅速「平战转换」的资源库,进而创建「军需动员」制度。 (四)首次纳入「发展利益」剑指「利益边疆」 新版国防动员法在相关条文中将维护国家「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和安全」扩展为「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安全和发展利益」,表述贯穿第一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等相关条款,并与2020年修订的国防法保持一致,展现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维护国家利益新边疆的战略考量。

第四条同步增写「统筹发展和安全」、「提升国防动员信息化、智能化水准」、「推进国防动员现代化,巩固提高一体化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中共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的战略部署转化为法律要求。 事实上,随着中共国力提升,远程兵力投送能力日增,维护「利益边疆」意识渐长,此次修法将「发展利益」纳入条文,彰显中共维护「利益边疆」能力与决心。 (五)「征收」入法资产遭征收风险疑虑令人难安 国防动员法第十章章名及全章由单一「征用」扩展为「征收、征用」。 中共宪法和国防法对征收、征用均有规定,新法据此补齐。 法理上,征用是使用权的暂时让渡、用后返还,征收是所有权的强制转移;二者法律后果不同、补偿要求不同。

添加「征收」,使战时中共取得民用资源的方式更加周延,也为所有权转移情形下的权利救济提供明确依据。 同时,民用资源定义增列「交通工具」,「其他物资」扩展为「其他资源」。 中共虽强调运行征收征用明确须「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惟此次修法纳入「征收」,仿似一张空白支票,授权中共依国防动员法随时征收征用,不论是中国大陆民众资产,或是外资、台资极可能被依法征收,中共官方虽对外宣称征收未针对外资或台资,惟征收风险仍令人难安。

(六)进一步落实「军委管总」要求习近平进一步走向独裁道路 本次修法将旧版国防动员法中「在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领导下」,在新版国防动员法第十七条调整为「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地方国动委明确「在同级党委领导下和上级国防动员委员会指导下」,把党总揽全域、协调各方的领导内核作用制度化。 实施主体则由「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有关部门」调整为「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的成员单位和其他有关部门」,与现行机构设置相吻合。 明确体现国防动员体制改革的最新成果,及党对国防动员工作的绝对领导。 新版国防动员法进一步明确在中共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国家及地方国防动员委员会的职能,以及政府与军队在动员工作中的职责分工。

中共为解决军地权责不清的问题,确保动员指令能高效、顺畅地从中央贯彻到地方和企业,形成「指挥链」完整机制。 换言之,中共此次修法内核目的就是落实「军委管总」,不论是军队现役部队、预备役部队、武警部队、政法、公安,还是民兵、动员均由「军委主席」拍板决定。 换言之,大权独揽的习近平,只要涉及「武装」,或危及执政安全者,均将之置于习近平控制之下,显示习近平为安全,正逐步走独裁的道路。 (七)持续推进军事政策制度改革的立法工作 习近平自2015年底启动军改以来,除「领导指挥体制改革」与「军队规模结构力量编成改革」外,2018年11月15日又添加「军事政策制改革」,完善国防法律制度体系,修编相关法令、纲要、条令、条例。

2021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深化国防动员体制改革期间暂时调整适用相关法律规定的决定」改革措施实施后,中共渐次修颁有关法律,迄今中共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施行与「动员」相关法律包括「国防交通法(2017年施行)」、「国防法(2020年修订)」、「人民武装员警法(2020年修订)、「兵役法(2021年修订)」、「军事设施保护法(2021年修订)、「兵役法(2021年修订),制定颁行「海警法(2021年修订)」、「预备役人员法(2022年修订)」、「国防教育法(2024年修订)」、「预备役人员证(2026年)」等。 国防动员法的修订,有助构建形成系统完备、相互衔接的国防法律制度体系。

因此,研判中共接下来可能着手修改「民兵工作条例」,进一步落实「依法治军」。 (八)持续完善军地分工 2022年12月起,中国大陆各省、直辖市,依「深化国防动员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按行政区划级别,在「人民防空办公室」基础上改制设立「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6年8月28日,国防动员法审议通过,预于2026年10月1日施行。 9月3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简称「国家发改委」)官网「机关司局」页面更新信息,披露国防动员综合司的简称及该司的具体职责等信息。 国防动员综合司具体职责包括:承担国防动员工作综合协调、建设规划、督导落实等职责。 承担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有关日常工作。

国家发改委设立「国防动员综合司」,与军委国防动员部,到底是重复设立,还是各司其职? 其实两者完全不属于一套体系,一个属于军队系统,一个属于政府行政系统,职能分工清晰互补,是持续完善国防动员体系,不存在职能重叠、重复建设的情况。 中共国防动员体系,由在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统筹推进。 一套完整的国防动员,缺一不可:既要有能上前线、能应急处置的兵员队伍,也要有能撑得住、供得上、保得稳的社会经济资源。 事实上,军委国防动员部负责「人力动员」,建好兵、储好人、带好队伍。 发改委国防动员综合司负责「资源动员」,谋规划、统资源、抓保障落地。 军队提需求、国动委做统筹、地方政府抓落实,军地双向配合、上下一体联动。

军委国防动员部持续夯实基层武装、兵员储备、应急民兵力量,筑牢国防人力根基。 国防动员综合司常态化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融合发展,完善物资储备、交通保障、产业配套等基础能力。 换言之,一个强人力、一个强保障,两套体系相辅相成、互补协同,旨在让中共国防动员体系更加规范化、专业化、系统化,全面提升国家安全应急保障能力。 五、结语 信息化、智能化战争发现即摧毁、开战即高强度,平战转换时程从过去的数月数日压缩到以小时计。 临战才调运、开战才扩产已无生存空间,储备必须由纵深静态存储走向前沿预置、由集中单点走向网络分布、由单一实物走向实物与产能并举,让物资在战前就处于「够得着、调得动、用得上」的临战位置。

新版国防动员法与国防动员综合司先后对外公告施行,释放的信号极其清晰,国防动员法显示中共「平战转换」机制,已经从「预案阶段」,向「实战化、常态化运转阶段」。 后备兵员储备与征召制度,并非网传「马上要参军开战」,而是通过国防动员法创建一套更加明确的「平时储备、战时征召、快速补充」体系。 换言之,中共正通过立法创建一套完整「备战、动员」打仗的法律体系,进而实现习近平「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备战要求。 杨太源,社团法人安全台湾学会理事长、中共研究杂志社特约研究员、淡江大学集成战略与科技研究中心研究员

引用级事实单元(F-Units)

一、前言 2026年8月28日,中共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已于2026年10月1日施行。

F1 本站收录原文的原句(仅去排版记号与多余空白)· 第 1 段 · 風傳媒 来源类别:未分类(尚未核实)

此次修订距离2010年版「国防动员法」施行已逾16年。

F2 本站收录原文的原句(仅去排版记号与多余空白)· 第 1 段 · 風傳媒 来源类别:未分类(尚未核实)

此次修法将法律条文由原来的14章72条增为14章82条,总计增加10条,其中添加全新条文12条、删除1条(相关「评估检查制度」并入添加第6条)。

F3 本站收录原文的原句(仅去排版记号与多余空白)· 第 1 段 · 風傳媒 来源类别:未分类(尚未核实)

另依开源情报数据显示,此次修法重点包括:1.定义「国防动员」;2.创建「后备兵员制度」;3.「国防勤务」人员范围及免除;4.「民用资源」的征用与保护;5.国防动员后特殊管制;6.新兴领域动员;7.「民参军」,大有可为;8.法律责任更严,惩戒更到位;9.突出尊崇导向,贡献者受褒奖;10.配套制度的完善。

F4 本站收录原文的原句(仅去排版记号与多余空白)· 第 1 段 · 風傳媒 来源类别:未分类(尚未核实)

二、修法时序 (一)2026年4月27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国防动员法修订草案初次审议(一审)。

F5 本站收录原文的原句(仅去排版记号与多余空白)· 第 1 段 · 風傳媒 来源类别:未分类(尚未核实)

数字与意义

12

此次修法将法律条文由原来的14章72条增为14章82条,总计增加10条,其中添加全新条文12条、删除1条(相关「评估检查制度」并入添加第6条)。

常见问题(FAQ)

這則新聞的重點是什麼?

一、前言 2026年8月28日,中共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已于2026年10月1日施行。此次修订距离2010年版「国防动员法」施行已逾16年。此次修法将法律条文由原来的14章72条增为14章82条,总计增加10条,其中添加全新条文12条、删除1条(相关「评估检查制度」并入添加第6条)。

原文提到哪些關鍵數字?

此次修订距离2010年版「国防动员法」施行已逾16年。 此次修法将法律条文由原来的14章72条增为14章82条,总计增加10条,其中添加全新条文12条、删除1条(相关「评估检查制度」并入添加第6条)。

這則新聞的原始出處與發布時間?

原始出處:風傳媒(https://www.storm.mg/article/11168373)。原文發布時間:2026-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