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正文
出表日期: 1151001 发言日期: 1150930 发言时间: 165350 公司代号: 2889 公司名称: 国票金 主旨 : 公告本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讨论事项 第四案表示保留意见 符合条款: 第44款 事实发生日: 1150930 说明: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薪酬委员会之日期:115/09/30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薪酬委员会之议决事项(请输入〝董事会〞或 〝审计委员会〞或〝薪酬委员会〞):董事会 3.表示反对或保留意见之独立董事或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成员姓名及简历: 谢智源先生/国票金融控股(股)公司独立董事 杨家兴先生/国票金融控股(股)公司独立董事 4.表示反对或保留意见之议案:拟新订「国票金控集团薪酬政策(草案)」,谨提请 核议。
5.前揭独立董事或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成员表示反对或保留之意见: 谢独立董事智源:保留意见 杨独立董事家兴:保留意见 本案原则上支持薪酬制度改革,因有董事提出修正案,经附议后进行讨论及决议, 然该修正案所涉之实质内容与原议案存有差异,现场提供之评估数据尚有不足, 本席无法客观评估,故持保留意见。 6.因应措施:无 7.其他应叙明事项:本案张董事长兆顺、陈副董事长冠舟、吴董事瑛、魏董事启林 、杨董事承羲、陈董事冠如回避,未参与讨论及表决,经主席裁示,由梁独立董 事穗昌代理主席。
代理主席裁示对修正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赞成董事7席(梁独 立董事穗昌、李独立董事文雄、陈独立董事惟龙、蔡董事淑慧、周董事庆辉、杨 董事承羲、施董事正峰),保留意见董事2席(谢独立董事智源、杨独立董事家兴), 本案修正通过。